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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直排入海!一场海洋保护行动就此展开……

 老子故里人 2019-08-31
来源:央视《法治在线》


主持人:在山东青岛,小区的住户举报了自己的小区。他们称小区向大海排放污水,崂山检察机关为此启动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一场涉及七个居民区、一千多户居民的海洋保护行动就此展开。


解说:浑浊污水直排入海,气味难闻,这是山东省青岛市海边的一个老旧居民小区。几年前这里虽然看上去风景宜人,但只有小区里的住户知道,空气中弥漫着浓浓异味,几乎家家户户都要关门闭窗。


小区居民任先生:过去有这个味挺大的,排污的时候不敢上边上去,太腥了。
解说:任先生喜欢钓鱼,2003年他来到青岛,看中了这个小区环境优美、海景广阔。他的房子面朝大海,任先生和家人住着很是舒心。然而最近几年他发现,推开窗迎面而来的不仅有海风,还有污水带来的异味。除了不能开窗,他们也没法在小区里健身锻炼或是海边散步。 

小区居民任先生:这个地下暗的管道坏了,从这小区路中间(窨)井开个盖,整个管子直接往里排,这个井冒着气味跟我家对着,不敢开窗户了,很难闻。
解说:一边是不能开窗的海景房,一边是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海洋排放的污水。居民们曾向物业反映,但是修理或更换排污设施,或是铺设管道接入市政主管网,都还有很大的资金缺口。2017年8月,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的“随手拍”线索采集平台,陆续接到群众发来的举报。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贺世国:包括老百姓各种方式都向我们举报这一个案件线索,他们这个居民有意思的是自己举报自己,为什么,因为这个排污味道太大了,我们看了现场,都是海景房,但是味太大了,一排污的话基本上就是不能开窗的。
解说:被举报的小区位于前海一线,离海洋最近的地方距离只有几米,办案检察官在现场发现,小区内不仅异味非常大,靠海一侧的排水管里,浑浊的污水正源源不断向海里排放。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贺世国:一看就是生活污水没有经过处理,黄色的有很大味。周边因为我们这个小区居民楼离海边非常近,相当于他们楼下就是一个臭水沟,我们认为这个案子,属于公益诉讼的一个典型的海洋污染案件。
解说:居民区生活污水处理不当,为什么会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有关?2017年,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是指: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经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等多个领域。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贺世国:公益诉讼首先公益,公益是什么,公益是跟每个人都有关, 像空气一样,空气脏了,水臭了,只有热心人去管。但是热心人去管的话,你比如说这个山体破坏了,树木没有了,他去管的成本是非常非常大的。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法律监督机关来试一试,以我们的力量,来做一些跟每个人都有关,但是又没有人来管的事情。
解说:由于大部分排污口均设置在临海一侧,常规手段无法完成案件取证,崂山区检察院借助无人机航拍对排污情形进行了证据固定。航拍视频显示,生活污水直排入海的情况,不只这一个小区。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贺世国:我们查了相关的规划,这个区域是2008年左右它的配套才完善,所以我们推定2008年之前建的这些小区应该都是自行处理。这一区域海岸线总共包括我们刚才说小区在内,总共有七个小区。

主持人:经过调查,包括被举报小区在内的七个居民区,多年来存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污染海洋水体和居民生活环境的情况。那么案件责任主体应当怎么认定,七个小区的污水排放问题应当怎么处理呢?办案检察官进行了更详细的调查。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贺世国:它(们)都是建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因为当时这个地方污水配套设施还都没有,小区没办法只能是开发商自己建一个污水处理设施来自行处理。
解说:早在2008年,相关区域的市政公共排污管网陆续建成,但涉案小区的生活污水一直没有纳入市政管网集中处理。随着小区自建的设施日益老化,问题也逐渐凸显。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贺世国:想纳入市政主管道必须以小区为主体来申请,向市政申请污水纳入主管网,但是这个小区包括其他小区,小区业委会都没有。这个责任也不能归咎于开发商或者小区居民,它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解说:崂山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涉案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入海,属于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生态环境,属于环保部门职责。但问题根源在于小区排污管道未纳入市政管网。无论是拆除排污管道、封堵排污口,还是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只能治标,无法治本。
2018年7月31日,崂山区检察院分别向崂山区环保分局、崂山区市政公用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召开诉前听证会,召集相关责任方共同商讨。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排水管理科科长郑轶:研究这几个小区解决的方案,包括后续维护管理的过程。因为不是说建完了,这个事就算完成了,而是要让它持续地正常地运行下去,还是要一个后续的运营管理问题。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局长王勇:原来这个环境保护工作就靠我们行政部门,单纯地靠行政力量去推动去解决,也存在很多的这个困难和短板。但是检察院系统参与进来以后,对于解决这个问题,对快速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和支持。
解说:七个涉案小区的问题相同,却情况各异,无论是居民楼的位置,还是地下管线的走向都大不一样。方案的制定需要时间,施工过程中,如何采取措施减轻小区继续排污导致的污染,同时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检察机关会同多部门进行了方案听证、现场听证。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贺世国:这个案子专业性太强了,那么说责任部门把方案拿过来说准备这么改了,你看行不行?我们不知道行不行,因为我们不懂怎么办?因为崂山有很多大学、科学院所,我们就请专家过来,把职能部门叫过来,把方案拿出来,请专家说一说,做一个听证。
解说:2018年11月14日,治理工程正式立项,预算资金427.95万元,由市政部门负责施工,将涉案7个小区生活污水管道全部接入市政管网。2019年2月22日,项目完成招投标,正式开工。其中,“金光丽海新园”已于6月24日完成所有施工项目、设备调试运行。
施工期间,崂山区检察院邀请小区群众作为“公益诉讼义务监督员”,实行动态监督。案件进展和施工过程也通过“随手拍”平台及时反馈给举报人。首个试点小区的项目施工完毕,崂山区检察院召集相关责任方、利益方、专家,针对验收成果进行听证。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贺世国:因为我们始终认为公益诉讼,它不是检察一家的事,它也不是说政府一家的事,它还需要人民群众来参与,因为他们就在第一线。他们能够第一时间发现这些问题,也能第一时间知道这些事整改到底是真的是假的,有没有效果,所以他们是最直接的感知者。
解说:新的排污管道修建完毕,没有了异味干扰,任先生又能继续自己钓鱼的爱好。
小区居民任先生:这一段时间你看早晚都有人来溜达,照相的很多。
解说:目前,3个小区的排污整改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其他4个小区的施工准备工作也在如期推进。检察官介绍,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发现难,整改周期长,类似本案的海洋污染和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单纯通过行政部门解决,很难及时、顺利进行。


青岛市检察院民行二处处长胡亚林:历史遗留问题最大的原因,实际上并不在于我们去找到责任单位,因为现在咱们国家的法律也非常健全,对什么样的问题由什么样的机关去牵头,去(哪个)责任部门,规定得非常明确,而在于如何整改到位,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它往往伴随整改困难,往往需要比较大的资金,比较长的时间,比较科学的工作方案,整改方案。
解说:检察官介绍,和刑事类案件不同,公益诉讼不以起诉、胜诉为目的,关键是如何解决问题。因此,公益诉讼的工作往往体现在诉讼之前。据了解,山东省目前90%以上的案件都能在诉前程序得到有效解决。

青岛市检察院民行二处处长胡亚林:也就说不以拿到一个法院的判决书来评判我们的工作,我们考虑就是怎样实实在在为社会为群众解决一些问题。我们下一步打算是跳出崂山这个案件去看全市。
解说:为了有效保护海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山东检察机关共发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1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8件,共督促退渔还海871亩,收缴行政罚款7900余万元。

(编辑:丁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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