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阳市宛城区农运会后续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调查,在宛城区汉冶街道袁庄社区刘庄、朱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所涉下列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违反了有关法律和《宛城区汉冶街道袁庄社区刘庄、朱庄自然村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属无效协议。 无效协议号如下: 刘庄一期:231、233、234、235、240、241、243。 刘庄二期:111、113、114、115。 朱庄:9、11、15、16、17、20、53、54、95、106、112、114、115、157、177、178、179、191、192、194、195、196、197、198、199、205、215、216、217、218、219、232、238、243、245、246、247、249、250、251、252、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7、268、272、280、281、282、283、284、285、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4、316、317、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1、328-2、329、330、331、332、333、335、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8、359、360、361、362、363、364、365、366、367、368、369、370、371、372、374、375、376、377、379、380、382、383、384、385、386、387、388、389、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10、411、412、414、416、417、418、420。 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者,于2019年9月10日前到宛城区农运会后续遗留问题朱刘庄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组说明情况;逾期不提出异议,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置。 特此公告 地址:南阳市工农北路宛城区廉政教育中心南侧 联系电话:0377-61587829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