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酒后上阳岗,杀了个大老虎。这是为民除害的壮举。 后一次是酒后玩醉拳,杀了蒋门神杀。这个事情,严格地说,算是黑帮火并。 对武松来说,酒前酒后都应该算做酒后,人家酒后杀人是脑子不清,他酒后杀人就是故意,真要算起来,他上梁山前是杀过不少人啊,金莲,西门,一些奴仆,蒋门神及其随从,张都监一伙,飞天蜈蚣道人等,几十人呢。 武二上梁山前干出了两件惊天动地的事,只因喝醉酒而所为。俗话说事不过三,上梁山后知道喝醉酒会误事,收敛了醉酒闹事的性子,不然喝醉了找谁发泄,找梁山里的头领宣泄,但都不好惹主。 照理说,中国人偏爱数字“三”,比方,“三打祝家庄”,“三碗不过岗”。既然已经大喝特喝这“三碗不过岗”了,这武松也该有三次酒后发疯,做出惊人的事情才对。可为什么只有两次呢?还有一次是啥事呢?有啥惊人之处呢? 我估摸着就是武松最后擒方腊那次,仗着酒劲,舍了胳膊,得擒方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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