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这首《归雁》作于广德二年(764)暮春,当时诗人居住成都草堂。从《杜甫传》载看,杜甫在安史之乱以后,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最后来到四川的成都。这年初春,他有来到川北的阆州,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担任东西川节度使,并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举家重新回成都,居住在草堂。这首诗借“归雁”表达了深切自己乡思之情,同时也流露出对国事的关心。全诗如下: 肠断江城雁,高高向北飞。 接着写道:“肠断江城雁,高高向北飞。”正当诗人“乱定几年归”时,突然一队大雁正从天空中高高地向北归飞。其中,诗人用了“断肠”一词,表现了自己客居他乡,思归而不得,真让人肝肠寸断。面对“大雁”的“高高”飞起,那样的自由自在、畅通无阻,增强了诗人思归的强烈情感。可以说,诗人在此借大雁一年一度按时迁徙,表达了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而不能归乡,不由得悲上加悲,愁思绵绵。在艺术上,这首诗歌在艺术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短小隽永,余味无穷。 这是一首绝句,仅仅二十字,诗人把自己思归的情感融于字里行间,如此生动感人。 其次,开门见山,表达情意。 诗人开门见山地写了自己思归的心情,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 诗歌开始就表现了自己思归之情,可诗人却在三四句中却写道大雁这一意象,融情入景,更加突出了诗人思乡之情。 再次,对句散句,表达自由 诗歌一、二句用了整齐的对偶句,后两句却用了散句。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和谐结合,读来不但节奏优美,而且表意也很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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