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至十级伤残程度等级划分标准表) 2019-08-28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涉及人身伤害的,受伤的人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应当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那么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去哪做?需要哪些资料?流程怎么走?鉴定标准是什么?赔偿如何计算?详细解读来了。 第一步:什么时候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在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但一般都是治疗终结后,或出院后伤情已稳定时。 第二步:去哪里做? 伤残评定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如果当事人没有鉴定所的相关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师所进行咨询,当事人自行选择相关鉴定机构。如财产损失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则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应当由交警部门委托。(一般是由交警部门或律所、法院委托) 第三步:需要哪些资料?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第四步:程序如何走? 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前约定,评时时机可行时,第1、2可以同时进行) 3. 关于鉴定收费,各省价格都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体现地区差异。 4、等待鉴定结果。(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每个城市或省份等地方鉴定机构不一样,或许程序也未必一样,但是大同小异。 第五步:多长时间拿到评定? 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现实中快的话几日内就可以拿到,超过限定日期的非常少) 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步: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伤残鉴定的唯一标准是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根据残标,交通事故一至十级伤残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内容来源: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理赔技术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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