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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还是坏人

 lionlfslfs 2019-09-05

2017年,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一位女律师被发现是警方线人,代号3838。该律师通过和自己的客户私密谈话,录制音像资料,等方式获取材料。然后,秘密向警方提供线索,帮助警方侦破案件。

石破天惊,舆论哗然该律师是好人,还是坏人?应该奖励,还是谴责?社会正能量,还是负能量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警察厅认为:该律师帮助破获大批案件,立下功劳,应该奖赏。法院认为:该律师破坏社会“法治”,应该强烈谴责。为此,法院执意要将该律师向社会曝光。警察厅则使出浑身解数,拼命保护线人安全,不惜花费400万澳币,让法院闭嘴。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这个事件呢?

好人与坏人,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立场不同、观念不同、利益不同、身份不同,对好人坏人的认知就不同。比如,特工人员,对服务国来说是好人,对敌国来说是坏人。那么,有没有一个绝对化的标准呢?有的。这个标准就是诚信。

比如,该律师在履行职责前,与客户之间,签订了一个契约。即,律师利用法律知识,帮助客户脱罪或减免处罚(包括保密),客户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这是双方约定,亦是律师的职业道德,更是法治规则。

然而,该律师又和警察机关签署了一个契约,秘密出卖自己的客户,使客户受到加重处罚。即,该律师决定充当线人的那一刻,就做好了欺骗客户,毁坏契约的一切准备。因此,她在本质上是一个坏人。

那么,一定有人会反问,如果发现严重犯罪线索,保持沉默,不同样是一种恶么?没错。但是,这位律师的坏,不在于揭露客户罪行,而在签署契约充当线人。在那一刻,她已经沦为寡信之人,随时毁约,涉嫌欺骗,丧失了职业道德,违反了法治原则。

那么,这位律师有没有举报犯罪的权利?回答是有的。比如,该律师在大量的工作中,突然发现自己的某位客户,隐匿了严重犯罪。她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经深入思考,举报了这个客户。与此同时,果断中断与客户之间的合作,退出这个辩护。

这个行为值得赞扬。因为,在举报“客户”之前,律师没有和警察之间有任何约定,也不是线人,完全凭良心行事。其实,每个人都有一个心的约定,即对美好的向往。这是心和上帝之间的契约,也叫良知和天理。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发现自己签订的契约和自己心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她权撕毁其中一个。

所谓举报就是凭良知行事,向罪恶发出自己的声音。所谓告密,就是事先签订一个契约,用此约撕毁其它契约。因此,举报可以发生在任何人之间,告密仅仅发生在亲友、师生、客户之间。

告密是撕毁了一个契约。比如,师生家庭成员之间,畅所欲言貌似没有约定,其实有一个契约,互相信任。因此,告密破坏了社会信任基础,败坏了道德体系,人人自危

那么,澳大利亚是怎么处理这个事件呢?维多利亚最高法院做出终审裁定:向全社会公开这位律师的姓名和照片!凡是她利用律师身份获得的线索,重新审核,并告知那些被告有权重新提起上诉。

维多利亚高法认为:必须保护客户和律师之间的信任。因为,这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一个律师可能让一个有罪的人脱罪,但是,他更能让一个被冤枉的人获得清白。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律师必须和自己的客户站在一起。2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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