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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没开灯“上”错人, 事后道歉被原谅, 法院: 得判一年

 柳家李红 2019-09-05

故事来源于生活,虽然很离奇,但它确实是存在的。这个事件发生在一个没有月亮,没有风的晚上,女主小秋这天在姑姑家做客。由于夜色太深,回去不安全,便留在了姑姑家过夜。在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发现有人在摸自己,小秋立马被惊醒,没想到真的进来一个人在对自己动手动脚。

小秋拼死反抗,开始疯狂的挣扎,希望可以摆脱这个恶魔。正当小秋希望自己这么多年的清白就要在今晚被交代的时候,小秋碰巧把床尾的灯给踢亮了。这下有了灯光就可以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到时候去警察保安也好尽早把嫌疑人抓捕归案。

没想到这一看不要紧,这名男子竟然是自己姑姑的前男友陈某。而陈某在看到床上是小秋以后,随即瞪大了眼睛。立马跳下床,穿好自己的哭戏就跑出门去了。而小秋也立马拿起手机报警,在天没亮的时候,警方就把陈某给捉拿归案了。

而陈某向警方解释,完全就是认错人了,也没有完成强奸吧。陈某称,自己主要是去找小秋的姑姑的,明明自己进的也是小秋姑姑的房间,哪成想床上是小秋啊。自己本来就和小秋姑姑的是男女朋友关系,之后分手两人就没联系了。

由于自己心里一直放不下小秋的姑姑,当晚便想找女友叙叙旧。哪成想找错了人。而小秋的姑姑在听闻事发经过以后,就想让小秋原谅自己的前男友,毕竟他也不是故意的。小秋考虑到姑姑的情况,接受了陈某的道歉,并原谅了他这次的冒犯。

但是警方却不允许这次发生。经法院审理,陈某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其实在小编开来。对于陈某,小秋是不应该姑息的,就应该让她受到惩罚。幸好事没成,那要是事成不就后悔终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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