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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刑法总则知识点汇总,你一定要看!

 一丁书屋311 2019-09-06

对法考生来说,刑法往往复习的时间比较长,但知识点依然掌握不住。今天小兽为你整理了刑法总则中的知识点,这些内容记住了,刑法复习也就胜利一大半了!

一、常考知识点的列举

刑法论

刑法概述: 刑法=犯罪+刑罚

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的解释:1.扩大解释   2.缩小解释   3.类推解释

刑法的效力:1.刑法的空间效力    2.刑法的时间效力

独角兽重点提示:属地管辖的例外:法律规定有特别规定,主要包括三种情形:第一:我国港澳台地区适用本地区刑法第二,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需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三,民族自治区省级人大根据本民族特点,针对刑法部分条文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

二、行为主体

自然人

1. 真正的身份犯:只有具备某种特殊身份,才构成呢犯罪

2. 不真正的身份犯:行为人具备某种特殊身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但影响量刑,例如:诬告罪

单位

1. 纯正的单位犯罪:例如,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

2. 不纯正的单位犯: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独角兽重点提示:纯正的自然人犯罪,是指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常考的有,行贿罪、受贿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

三、行为

危害行为

主要包含三个特征:1.有体性,2.有意性 3.侵害性

不作为犯

1. 真正的不作为犯:只能有不作为构成犯罪。例如, 恐怖主义犯罪

2. 不真正的不作为犯罪: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犯罪构成。例如,故意杀人

不真正不作为犯成立要件

1.负有作为义务 2.具有履行能力 3.不履行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4.与相应作为犯罪具有等价性 4.主观要件,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


独家兽重要提示:持有型犯罪属于作为犯罪。例如,持有假币罪。

四、危害结果

实害结果

行为对法益造成现实的侵害事实

危害结果

具体危险:对法益的威胁达到具体现实程度的危险、;例如,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抽象危险:对法益的威胁达到具体现实的危险;例如,生产、销售假药罪

五、因果关系的判断

行为人的行为

无介入因素→前行为导致结果的发生→因果关系不中断

有介入因素

介入因素不是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要原因,前行为是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果关系不中断

介入因素是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要原因:1.介入因素非常异常,即前行为通常不会导致发生介入因素,因果关系中断 2.介入因素不异常,即前行为通常导致发生介入因素→因果关系不中断

六、客观(违法)阻却事由


正当防卫

1.起因条件 2.时间条件 3.主观条件 4.对象条件 5.限度条件

紧急避险

1.起因条件 2.时间条件 3.意思条件 4.对象条件 5.限度条件6.受强制的紧急避险

被害人承诺

1.承诺权限    2.承诺范围:财产,名誉、自由、身体在轻伤范围内、 生命不可以承诺放弃

其他阻却事由

1.自救行为  2.正当业务行为  

特别提示:正当防卫中防卫不适当:需要特别注意,防卫不适时的处理办法:1.故意为之,成立故意犯罪   2.过失为之,成立过失犯罪  3.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成立意外事件

七、主观(责任)阻却事由

责任年龄

1.完全无责任年龄  2.相对责任年龄  3.完全责任年龄

责任能力

1.完全责任能力  2.限定责任能力  3.无责任能力

违法性认识错误

1.事实认识错误  2.违法性认识错误

期待可能性

是在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或过失之后,才考察的主观阻却事由

八、犯罪形态


犯罪预备

就是在预备阶段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的犯罪形态

犯罪未遂

想犯罪而不能犯

犯罪中止

能犯罪而放弃犯罪

犯罪既遂

造成实害结果

注意:本章节重点看一下犯罪的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九、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

正犯

共同正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间接正犯:对实行者具有支配力

狭义共犯

帮助犯:物理行为、心理性帮助行为

教唆犯:故意引起他人实施客观违法行为的人,对象必须是特定

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

承继的共同犯罪:只能存在于犯罪既遂之前,既遂之后加入的只能是窝藏

片面的共同犯罪:1.片面帮助 2.片面教唆 3.片面实行

不作为共同犯罪:1.共同正犯 2.共犯与正犯 3.共犯人的作为义务

十、罪数中重点的知识点


法条竞合

两个条件的内容是包含关系,例如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想象竞合

一个行为同时符合多个罪名规定

连续犯

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例如多次盗窃

吸收犯

事实上有数个行为,一个行为吸收了其他行为,例如伪造货币又出售的

牵连犯

犯罪的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触犯不同罪名,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触犯不同罪名

注意:牵连犯和想象竞合犯的区别:牵连犯两个行为,想象竞合犯只有一个行为

十一、刑罚的体系(重点)

主刑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附加刑

1.罚金 2.没收财产  3.剥夺政治权利  4.驱逐出境

注意:如果一个罪被判处罚金,另一个罪被判处没收部分财产或没收全部财产,应分别执行,不能用没收全部财产吸收罚金

十二、刑罚的裁量(重点)

累犯

1.前后罪必须是故意 2.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年满18周岁 4.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 。注意:特殊累犯

自首

1.时间性  2.投案的方式  3.投案的对象 4.投案的意愿 5.投案的彻底性

坦白

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立功

注意立功的类型

数罪并罚

发现漏罪,先并后减

有犯新罪,先减后并

缓刑

1.条件  2.对象 3.法律后果

十三、刑罚的执行和消灭

假释

1.假释的对象条件  2.禁止适用的对象  3.数罪并罚的情形

减刑

1.减刑的条件   2.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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