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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无奈

 任金鸿 2019-09-07

 无奈的乙方

与朋友聊天时讲起施工的故事,若干项目由于是最低价中标,并且是低于成本价,造成了施工中停滞,或者是质量、进度跟不上节奏,这些都给甲乙双方都造成了很多的困扰。

低于成本价中标,最终无法保证质量和进度,乙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主动权在您手上,选择中与不中一定程度上施工单位说了算。

施工单位为了生存,有时会“不惜一切代价”去竞标,于是经常有出现赔本的情况发生。

当年我刚刚做厂长时,就有前辈教育我,工厂、设备等固定投入已经是事实,如果选择不做每年亏一百万元,做了亏五拾万元,通常会选择做的。

主动想办法的甲方

选择最低价的合作伙伴,特别是承诺的设备和服务都相当的最低价,于甲方没有什么错误。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没有选择最低价,是冒着风险的,经常要面对道德的拷问的。

但招投标流程中,甲方还是掌握着主动权,其标准与想法会左右结果——建设方的信心和决心直接左右着进度和质量。

王总讲了最近的一次招标故事:最低价的一家没有中标,而是次低价中标了。

次低价中标不是新鲜事,至少二十年前就有过先例。最低价中标,经常会引导乙方恶意低价、甚至不惜低于成本价去争取中标。而最低价直接淘汰,选择次低价,至少“做鬼儿”的机会就少多了。

一个简单的标准修改,可以规避招投标过程中不少问题。

创新

有些事情,看多了、看惯了,经常会习以为常,对其中可能需要改进的环节会熟视无睹。

不断思考、不断总结,就会发现其间的问题,再不断尝试就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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