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飞狐外传》相较于金庸先生的其它作品,很有些不同。 金庸先生的绝大多数武侠小说,初次与读者见面,都是在报纸上连载。例外的只有两部,《飞》刊载于《武侠与历史》杂志,另一部是《连城诀》,刊载于《东南亚周刊》(初版书名为《素心剑》)。 作品发表的媒介不同,似乎关系不大,但对于武侠小说而言,却不免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报上连载时,每期登一千至一千四百字。《飞狐》发表时,却是八千字一个段落。据金庸先生在本书后记中说,他创作这部小说时,每十天写一次,每次写一个通宵,从夜里十二点写到早上八点多,每次写八千字。 两种连载方式,每次发表的篇幅不同,情节的排布便会有所区别。要想吸引读者一直看下去,必须不断设置悬念和高潮。八千字发表一次,情节排布上可以更从容一点。一千多字发表一次,节奏则需要快一些。虽然在修订作品时,金庸先生作了许多改动增删,使得每一部作品都能够看上去更加自然流畅(结集后情节排布发挥的空间自然就更大了),但起始创作时的一些脉络痕迹,仍无法全然抹去,我们仍然能够看到其间的差别。 另一个不同,则是时间脉络。 《飞》写于《雪》之后,但故事发生的时间却在《雪》之前,这便如同带着枷锁跳舞。尽管两部作品并未示全然统一,相互依存却又相对独立,却仍是天生就带了许多限制,不得以自由飞翔。 胡斐的两位红颜,一死一遁,很让人惆怅。这未必全然是命运使然,只因在《雪》中,胡斐是个单身,又与苗若兰一见钟情,那么之前遇到的那两位只能是无果而终了。作为上帝的作者,能够让程灵素更加可爱可亲,却无法让她像小龙女那样起死回生。 田归农十恶不赦,但胡斐本事再大,也杀不掉这个人,因为这个人注定要在七年之后才死。 因为这个原因,在一众金书中,《飞》并不出众。 第三个比较大的差异,是文字风格。 《飞》在许多段落上,都是用很“现代”的笔法书写的,这与我们熟悉的金庸体是不一样的。 比如: 苗人凤想到当年力战鬼见愁钟氏三雄的情景,嘴角上不自禁出现了一丝笑意,然而这是愁苦中的一丝微笑,是伤心中一闪即逝的欢欣。于是他想到腿上伤愈之后,与南小姐结成夫妇,这个刻骨铭心、倾心相爱的妻子,就是眼前这个美妇人。她在身前不过五尺,五尺却比五千里、五万里的路程更加遥远。 再比如: 唉,青年男女的热情,不一定是美丽的。 马春花早已沉醉了,…… 于是,谁也没有进来。 百胜神拳马行空的女儿,在父亲将她终身许配给她师哥的第二天,做了别人的情妇。 类似于这样的文字,只在《白马啸西风》中有过,在其余的金书中是看不到的。本作的回目名,也相当自由,与之前所有作品都不同。 金庸先生在后记中说:“这部小说的文字风格,比较远离中国旧小说的传统,现在并没有改回来,但有两种情形是改了的:第一,对话中删除了含有现代气息的字眼和观念,人物的内心语言也是如此。第二,改写了太新文艺腔的、类似外国语文法的句子。” 其实不做这些修改,未必就不好。男女之情是书中的一个描写重点,用比较文艺腔的、比较现代的文字风格来写,更加相得益彰。若《飞狐外传》以这种风格来写,成为金书中的一个另类,其可读性还会更高一些,至少我们有机会领略大师的另一种文字风格。(纯个人观点) 二《飞狐外传》描写男女之情,所占的比重很大,然而却未见一处圆满。 马春花、徐铮、福康安。 苗人凤、南兰、田归农。 凤天南、银姑、汤沛。 绿了未婚夫,绿了丈夫,有痴情的,有包藏祸心的,霸道强上,迫人死命……如此种种,将男女间那些好事坏事,几乎囊括了。 真正纯粹、干净的情感,最后也不得圆满。胡斐在与苗若兰相见倾心时,是否还记得那山歌? 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最可惜的,莫过于程灵素。 (此次重读此书,不由会想起《平凡的世界》) 三天下掌门人大会,红花会群雄乱入。胡斐发挥之处不多,多数时候只是以他的视角来看这场热闹。 的确很热闹,但是并不算多精彩,数场比拼战斗,与全书主旨关系不大,至少有一半的战斗描写是多余的。 作家的处女作,往往并不成熟,除了少数从始至终只有一部书扬名的作家,多数作家在写作的过程中都是有进步的。这种进步,未必是文笔或结构,而是随阅历、学识的增长,在作品中呈现出的境界的提升。但处女作在任何一个作家心目中,意义都是很不同的,对其的感情也会很不同。 在写《飞狐外传》时,金氏武学本已经扬名立万,虽未至巅峰,却足以统领武林,但因与《书》对接,却不免自废武功,在武功及武打场景上有所倒退。 惜乎红花会一帮当家的,草包本质难改。在陈家洛这个绣花枕头的带领下,哪怕将众人武功凭空拔高了许多(与《书》一作对比),为此不惜压制主角的功力,却仍摘不掉这一群乌合之众废物的标签。 小书童捣乱,黑白无常救人…… 他们似乎做了很多事,但细细一看,却又好像什么也没做。 整部书也从掌门人大会开始,变得有些混乱,收尾不免有些平庸。 不是金庸先生功力不足,只因孩子虽不成气,却毕竟是自家孩子,难免有些私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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