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证监会发布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是暨2002年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十六年来的第一次修订,也标志着中国上市公司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以下是本次《公司治理准则》的四大变化。 (一)融入中国特色公司治理新要求 1.要求上市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2.增加上市公司党建要求; 3.鼓励上市公司在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二)强化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1.更加注重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进一步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约束; 3.发挥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 (三)借鉴国际经验,体现公司治理最新发展趋势 1.增加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有关规定; 2.重视中介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4.确立了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四)结合实践发展,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规范 1.规范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中公司治理相关问题; 2.强化独立董事职权; 3.健全上市公司董监高评价与激励机制; 4.完善信息披露要求,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公司治理法规汇编】 1.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2.从股东价值最大化向提升所有利益相关者价值的高度方面发展 3.定性评价逐步转向定量评价 4.公司治理和ESG实践将被认为是提升机构效率和公司业绩的长期工具 5.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做到“党建入章” — E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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