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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科研管理授课提纲

 有梦想才能成功 2019-09-10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各位环保同行,大家上午好!

我是省厅科财处的韩德军。感谢人事处给我提供这次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的机会。由于时间比较仓促,没有来得及准备PPT,请大家谅解。在座的各位都是环保科技工作者,对环境科技的政策规定都比较熟悉,有的可能比我了解的还要多,所以我今天讲的内容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下面,我想占用大家一刻钟的时间重点对大家关心的科技奖励、课题管理和厅出台的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作以介绍。

一、科技奖的历史沿革

1999年5月,国家对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先后于2003年12月2013年7月进行了次修订。

我省于2001年颁布了《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3年12月进行了一次修订。

2004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设立“环保科技奖”;2007年3月,重新进行了修订发布。

二、科技奖奖项的设置

(一)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五个奖项:①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②国家自然科学奖;③国家技术发明奖;④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上三项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400项。

国家科技奖每年评审一次,通常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科学技术专家推荐(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技奖实行限额推荐制度,各推荐单位在奖励办公室当年下达的限额范围内进行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30个;国际科技合作奖每年授奖数额不超过10个。

(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包含五个奖项,即科学技术功勋奖,由省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均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省政府颁发证书。科学技术功勋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科学技术功勋奖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10人。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次授予数额不限。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各分为一、二、三等奖,每年组织评选一次,获奖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自然科学奖每个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奖每个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授奖人数不超过11人,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的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三等奖的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3个。

省级科技奖通常由省政府各组成部门、各市或科学技术专家来推荐(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单位;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作为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近年来,省科技奖报奖要求越来越严格,从2019年开始,上一等级奖项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为下一等。因此,请大家在填报时一定要慎之又慎,确保填写合适的奖项和等次。

另外,提醒大家在申报省科技奖时关注以下几点:一是隔年报奖。比如,2019年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项目完成整体技术应用,依此类推。二是唯一性。同一项目只能提名当年省科技奖中的一个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三是需要在省级成果登记机构登记备案。四是参加第一轮网评且没有通过的,第二年不能推荐。五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省内。

(三)环保科技奖。环保科技奖每年评审一次,奖励项目分为环境保护技术类研究项目和环境保护软科学类研究项目两类。环保科技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获奖数量不超过申报项目总和的5%,二等奖获奖数量不超过申报项目总和的15%,三等奖获奖数量不超过申报项目总和的20%。

环保科技奖面向全社会,凡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科学技术成果的完成单位、组织或个人均可申报。环保科技奖项目由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项目申报内容相关专业领域三位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联合签名推荐。

被推荐的科技奖项目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科技成果验收、评审或获得专利后,实际应用一年以上的科技成果。也就是说,验收后一年以上才可以报奖。正在研究中的项目、成果权属有异议的项目不得作为推荐项目;不能重复推荐,已获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作为推荐项目。

环保科技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三等奖人数不超过5人,单位不超过3个。

三、科研课题的立项途径

为加强对环保科研成果的管理,原省环保厅于2014年印发了《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省厅直属单位科研课题管理进行了明确,但由于经费等原因,此项工作一直没有在全省环保系统内展开该《办法》明确了省级环保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日常管理和结题验收等要求。《办法》出台后,为省厅直属单位科人员开展环保科研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产出了大量的科研成果,有不少科研成果得到了产业化推广应用,对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此同时,也为环保科研人员职称评定和个人进步提供了保障。那么,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各市和企业从事环保科研的同志们应该如何参与环保科研课题立项,都有什么渠道呢?

一是积极争取省科技厅项目。随着我省经济企稳向好,省财政将会逐年加大科研投入力度,从今年开始,每年一季度,省科技厅都会通过其官网发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和相关项目申报指南,大家可以对此予以关注,积极踊跃申报。省科技厅下达的项目主要有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公益基金计划和相应的指导计划。这些项目都需要签订任务合同书,同时有不等经费支持。各类指导计划需要项目申报单位有经费支持,省科技厅没有经费支持,但会对批准立项的指导计划项目在验收后择优给予后补助。今年,年我厅直属单位共向省科技厅申报自然科学基金计划1项,公益基金计划2项,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1项,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指导计划2项,全部获批立项。

根据省科技厅要求,从今年起,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评审、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统一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218.60.151.64。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进行网上单位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与省厅直属单位联合申报省厅项目。省厅环保科研项目立项包括以下程序。一是指南发布。每年三月底前,省厅依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保发展战略要求和全省生态环保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并通过正式通知和网上公告等形式发布,明确课题支持范围和重点,以及课题的申报方式、时限和渠道等。二是受理。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填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科研课题申请书》,对课题立项意义、工作基础、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等进行说明,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处。三是论证。我处将组织对各单位申报的环保科研课题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纳入年度科研课题项目库。由我处组织环保专家对项目库中的课题集中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可行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制定年度科研课题立项计划。四是公布。我们将年度科研课题计划按重要程度区分重点课题和一般性课题,经主管厅长审定后报厅务会批准,尔后以正式通知和省厅官网公告形式公布。

省厅立项的科研课题暂没有经费支持,需申报单位自行安排科研经费。日常管理主要落实四项制度。一是开题论证制度。二是定期报告制度。三是定期检查制度。四是重大事项备案制度。课题结题原则上采取会议验收方式。课题承担单位提交申请并附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课题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开题报告及课题成果应用证明和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对于验收课题,验收委员会在结论中一般给予“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评价,不给予水平的评价。验收工作结束后,颁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科研课题验收证书》,正式结题。

三是积极在属地参与申报各市的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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