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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如何结算

 杰voe7ubn43usw 2019-09-11

作者:木木

     上一期我们讲了省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如何备案(异地就医,要这样做才能联网结算医疗费用)。这期我来告诉您异地就医结算的问题。

结算途径:联网结算  手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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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不管您是属于省内的异地就医还是跨省的异地就医,要想实现就医时联网实时结算,必须做好以下:

A 准备:

❖①按照省本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②要持有人社部门制发的二代及以上社会保障卡,并已激活;

B 选择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

 (名单已放至公众号下方菜单“常用目录”中,会员可点击【跨省联网名单】查询)

C  结算:

❖1、在异地住院时,按照就医地经办机构的规定,会要求您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参保人员出院或就诊结束时,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

❖2、省内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申请了门特疾病备案登记的,在备案地联网医院(同时已开通门特联网结算)门诊治疗备案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只需结清自付部分费用即可。

D  报销范围及标准:

❖1、在省内跨市(州)联网结算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费用时,完全按省本级的政策范围及其支付标准,以及省本级的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进行费用报销。

❖2、在省外联网结算住院费用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就医地医疗保险规定执行,而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等则按省本级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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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A 这种报销途径主要针对的是:

❖①符合异地就医报销条件,因网络中断、系统维护、社保卡未发放、卡丢失等原因无法进行异地联网结算;

❖②享受门诊补助的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的相关门诊费用结算;

❖③非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入院费用;

❖④异地安置人员在非联网医院住院费用;

❖⑤异地安置人员普通门诊,需要核减个人账户的费用;

❖⑥纳入门特管理的异地安置人员的门特费用(安置地未开通门特联网结算的)

B 报销办法:

医疗费用暂由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或者就医后3个月之内将相关凭证、资料交所在单位初审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医保局申报,省医保局审核后,将应报销的费用拨付到所在单位,再由单位支付给本人,或由省医保局直接拨付到本人的银行存折上。

C 报销范围及依据:

❖1、药品、检查、治疗项目按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规定纳入报销范围。

❖2、门诊特殊疾病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按照省本级门诊特殊疾病有关规定纳入报销范围。(见《门特的报销标准与办法》《门诊特殊疾病就医、报销的注意事项》

❖3、异地就医发生的各种检查、治疗、床位费用,按成都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汇编(2016版)》〔成发改收费(2016)258号〕规定的价格标准报销。

异地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低于上述规定标准的,按实际收费价格报销。

❖4、起付线、封顶线、支付比例按省本级的政策执行。

这几点要注意:

✔(1)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定要在发生后三个月内向省医保局申报,超过时限又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省医保局不予受理。

✔(2)异地就医当年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费用应在当年内结算,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本年度结算的,最迟于次年的1月31日前到省医保局申请结算,过期将不再受理。

✔(3)急救、抢救病人在异地住院,经治疗病情稳定后应回到省本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涉及大型诊疗项目的应事先向省医保局申报。

✔(4)住省外医院的起付线标准为970元,省内医院比照省本级同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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