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受害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侵害人):***,身份证号码: 案情介绍:***年*月*日约**时许,甲方与乙方在**发生过争执并有肢体接触,但被本公司的同事迅速制止,没有造成伤害。约**时许,甲方在**遇到乙方,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导致乙方左手受伤。甲方深表歉意并决心悔改。 有鉴于此,现甲方与乙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1、甲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乙方予以宽恕。 2、甲方一次性赔偿金(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20号之赔偿项目等所有一切与双方伤害有关的诸如今后的后遗症、并发症等全部损害赔偿费用。即此赔偿数额为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该次伤害纠纷有关的索赔的最终和全部赔偿数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2.1、后续医疗费的特别约定,双方选择下列第 款: 2.1.1、由于伤情尚不稳定,故乙方同意继续支付合理范围的后续医疗费。 2.1.2、由于伤情尚不稳定, 乙方所在公司愿意垫付合理范围的后续医疗费。 3、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经支付**元赔偿款给乙方,余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甲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乙方表示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4、乙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向公安机关提交撤案申请书,请求公安机关不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双方确认本协议内容是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议决定,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 5、若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相关之规定(包括继续要求对伤情进行鉴定、以任何方式主动要求司法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等情况),乙方应将上述款项退还甲方。 6、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7、由于乙方处于羁押状态,甲方同意由乙方亲友**代为签订本《刑事和解协议及谅解书》,乙方律师是否到羁押场所与乙方本人确认,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当事方各执一份,xxxxx公安局、xxxxx人民检察院、xxxxxx人民法院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及捺手印): 日期: 乙方(签名及捺手印): 日期: 代理人(签名及捺手印): 日期: 见证人(签名及捺手印):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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