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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期法律快问快答—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分割?
2019-09-11 | 阅:  转:  |  分享 
  
087期法律快问快答—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分割





Q1: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分割

A1:此种情况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不就产权归属进行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领取房产证后,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Q3:父母给婚后的儿子全款买房子,产权证上是母亲与儿子的名字,儿子离婚时,其妻子有无对房子的财产分割权?

A3: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为儿子和母亲,就儿子所有的这一部分,如果其父母明示这是对其个人的赠与,那么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

Q4:现住房是我父母婚前购买给我当婚房的,产权证上是我和父亲名字,结婚5年,请问她能否对此房产提出分割要求?

A4:请问当时买的时候是贷款还是一次性的,如果是一次性付款买的话,那她就不能分割你的财产,如果当时是贷款买的,而且后来又是你们两夫妻一起还的按揭的话,那么你的妻子完全有理由和证据要求分割财产!



Q5:儿子领结婚证后,我用积蓄并借款为儿买婚房。购房合同写了儿、媳俩名字,尚未办产权证。现媳起诉要离婚并要分半套房。但是目前该房产还无产权证。请问我怎样才能将此房拿回来?



A5:您好。建议您采用夫妻双方彼此协商的方式,因为购房合同上写了儿媳的名字,那么到时候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一般是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在婚姻法中,这是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但是您可以用您的银行出资证明这套房子的房款是由您全部支付的,这样在法院判定的时候,也许能将大部分房产归为您儿子所有,但是可能还是有一部分要分给儿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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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北京离婚律...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