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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婚与强制生育:先秦时期的帝国既定政策

 联合参谋学院 2019-09-11

婚姻在现代人看来是自己家庭内部的事务。生育也是夫妻二人的爱情结晶与前途选择。可在古代,这些事情却是双方家庭乃至所属社区都非常看重的事情。因为这都关系到家族乃至族群的发展与延续。

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当时的各诸侯国中。大部分男女的是否生育,已不仅仅是2人之间的问题,更是关乎国家未来的深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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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 诸侯们就已经开始管起婚姻和生育

目前,东亚已知最早的生育政策起始于西周。根据当时法律,男子必须在30岁以前结婚,女子特必须在20岁之前出嫁。一旦任务达标,朝廷就会给那些生育子嗣的夫妻以物质奖励。例如赐给生育超过2个孩子的母亲以牲畜,拥有超过3个孩子的则给予免费奶妈。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不断地扩大军事对抗列队,并颁布许多具有先军政色彩的条例。策旨在将国家打造成一部永远运作的战争机器。走在这次革命前列的,无疑是尝试秦制的越王勾践。他下令给每个生育男婴的夫妇2壶酒和1只肉狗,给予每个生育女婴的夫妇2壶酒1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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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国先行者的勾践 自然要管管大家的生育

但并非所有的女性都热衷于获得来赚取生育补贴。毕竟在现代医学普及以前,女人生小孩就必然伴随着致命的风险。在怀孕期间,妇女长时间无法干活,也不能做家务。一旦生产完毕后,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恢复身体。这对赤贫阶层来说是莫大的负担,纵使有官府给的补贴也是得不偿失。

于是,各诸侯国都对那些拒绝结婚生子的妇女采取高压铁拳。管仲就曾下令齐国的女性,在超过17岁后就一定要嫁人,婚后也必须尽快生育。如果女子敢于违抗命令,就会惩罚她的父母。在以刑法严苛闻名的春秋时期,只要被判定有罪,最轻也会被面临鳖罚到倾家荡产。如果是家庭贫困,那么其父亲很可能就得被判罚劳役。若是运气不好,去的扁是矿场或者长城工地一类的环境恶劣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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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的政策中就包含了强制结婚内容

当时的法律如此执着于让女性尽快生育,自然有其非常要紧的根本性原因。随着战争的日益白热化,古老的封建体制逐步解体,取而代之的是众多编户齐民。他们在战争打响后,需要每户都为诸侯国摊派征兵任务。如果没有足够的后代基数,那么征兵效率就非常可怜。

在休战期间,农民们也是征税的重点,每户家庭的户主又必须是成年男子。于是,每一个男童尽快长到成婚年龄,并成为朝廷的新资源点。官府的威逼利诱,让年轻人生育的初衷,就和在玩家中想办法让自己生产更多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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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政策的目的 只是为了让诸侯有更多战争实力

到了战国时期,诸侯们通过这样的手段来维持统治,力图将国家打造成一部生产/战争机器。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君长们谁都没有优秀的统计学能力,容易在实际操作中出现遗漏。其中大部分人在搞清楚问题之前,就稀里糊涂的被秦军带去了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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