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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降低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风险

 逸香阁居士丽人 2019-09-12

本处所称过错性辞退,是指在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下,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情形及注意内容如下。

(一)企业以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在录用员工之前,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员工已经签字确认。

2、企业约定的试用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企业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4、企业应当在试用期满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交付员工。

(二)企业以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第3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第4项(企业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应当制定规章制度,并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具体标准,此处所指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如旷工时间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标准,员工在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对完成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标准。

2、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员工公示,企业应保留好相关记录,最好应为书面文件。

3、规章制度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企业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过错且过错程度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标准。

(三)企业以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较少,如仅仅只是员工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等造假,非特殊情形也难以适用,不过不要担心,我们可以将学历证书、资质证书造假等情况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之一。

(四)企业以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有经法院终审判决认定有罪的司法文书,在员工没有被法院生效文书确认有罪前,比如员工仅仅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或被检查机关起诉的,不应当以此为由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是企业用工风险的集中体现和爆发,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非常谨慎,不具备上述笔者所列条件的,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企业如设有工会的,最迟应于起诉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否则,即便前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也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按员工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两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下的,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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