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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一男子与邻居发生冲突 引发心脏猝死

 360_ss_note2 2019-09-13
楼上漏水楼下受损,楼层漏水问题严重影响邻里之间的日常生活。谁知在争吵过程中,楼下男主人忽然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本来只是邻里纠纷却闹出了人命,死者家属认为邻居应对此负责,于是,一场生命权纠纷官司在邻里间展开。
房子漏水引发冲突 心脏猝死邻居担责
“这太严重了,别回头漏电。”2018年底的一天晚上,家住天津市河北区某小区的老陈和妻子发现家中厨房屋顶出现大面积的渗水,而部分渗水地方已经蔓延到吸顶灯附近。老陈夫妻开始担心会不会对家里电路造成影响,万一漏电就太危险了。
最终,老陈决定到楼上去找邻居老胡商量,他认为肯定是老胡家的管道老化造成漏水。老胡跟老陈年纪差不多,听到老陈说自家漏水,话里话外的意思还是说自家的错非常不高兴。他觉得家里用水正常,怎么会忽然就漏水了呢。两人在楼道里吵了起来,邻居们听了事情的原委劝老胡先到老陈家去看看,解决问题才是关键。老胡跟着老陈往楼下走,而老陈这一路上还是继续数落老胡,老胡的妻子跟在身后听不下去了也加入了“战局”。周围邻居只得先把老陈劝回家,可谁知,老陈刚进家门就倒在了地上。经120到场急救、送医还是没能把老陈救回来,当晚老陈因心脏猝死离开了人世。
老陈的去世给家人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痛。后事办完后,老陈的妻子和儿子都认为如果没有那次的漏水、没有与老胡夫妻吵架,老陈就不会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犯去世,他们认为老胡一家对老陈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他们一纸诉状将老胡夫妻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老陈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3万余元。
生命权纠纷,最终谁负责?
无论是在庭前调解还是在庭审过程中,老胡一家都表示不同意老陈妻子的诉请。他们认为,漏水并非是他家原因造成的,家里正常用水不可能造成渗漏。另外,事发时老陈情绪十分激动,在查找漏水原因的过程中也是老陈先开口骂人。老胡认为,老陈的死亡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他们夫妻在法律上没有因果关系。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人格不得侵犯。侵害生命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死者老陈因房屋漏水问题与老胡夫妻发生矛盾并相互对骂,导致其死亡,由于双方没有肢体接触,老陈只是与其自身控制力、承受力及心理素质存有主要关系,对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双方互骂造成老陈情绪激动以致猝死,互骂行为与老陈之死存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老胡夫妻应对其骂街行为造成老陈之死承担次要责任。老陈妻子和儿子有权向老胡夫妻主张侵权责任。因老陈死亡时为62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万余元计算18年为72万余元;丧葬费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5千余元计算6个月为3万3千余元;主张精神抚慰金5万元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所述,法院一审判令老胡夫妻赔偿老陈妻子、儿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80余万元的20%,即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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