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9月6日起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到北京15家定点医院就医,将享受参保地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 15家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肿瘤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协议,我市参保人员到北京15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参保人员应在遵循国家推行分级诊疗、急慢分治的政策导向基础上前往就诊,就诊时无需定点医院转诊证明,但应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平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15家医院将为我市赴京诊疗的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费用合理的医疗服务。 记者:孙建伟 图片: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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