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游平时也逛歌院。当时的南宋,除了京城临安(杭州),成都就是最繁华的都市了。陆游“细雨骑驴入剑门”到成都生活了五年,在安抚使衙门任参议官。这个职位,说是官其实只是个名义,说白了就是个空衔,干拿工资没什么实际公事。在这期间,他的私生活引人注目的,除了上述的恃酒如“狂”以外,就是逛歌院。这一点在他的诗里同样有所描述。如“宝钗艳舞光照席”、“琵琶弦急冰雹乱”,⑦等等,从中不难看出,陆游似乎也是一个性情中人。不过,尽管宋代衙门中有官伎、军营中有官伎、商业都市中也有伎女,但她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给文武官吏和客人们,弹弹曲、唱唱歌,卖艺不卖身,仅此而已,这似乎也是当时很司空见惯的一种文化娱乐现象。陆游去逛的就是这样的歌院,以求得精神上的慰籍,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不存在什么嫖、养二奶等等生活作风问题,自然也就谈不上“不拘礼法”。 陆游平时直言敢谏。陆游一生力主抗战、关注民生,他希望国家统一的强烈愿望、处理社会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难免不在日常谈话、所著文章以及上疏中表现出来,这势必与上层决策者的政治主张相抵触,并引起他们的反感甚至遭到他们的攻击。淳熙13年(公元1186年)春,陆游到严州上任。临行前,孝宗皇帝找他谈了一次话。陆游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精心准备了汇报材料,就南宋王朝当时存在的贫富悬殊、对老百姓剥削太重等突出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和建议,诸如要公正、要轻赋、要节约,等等。但想不到的是,孝宗皇帝“顾左右而言他”,扔给了他这样一句话:“严州是个山水名胜的好地方,工作之余,你可以吟诗作赋好好消遣消遣。”⑧一句话把正题岔开了。显然,在孝宗皇帝看来,陆游说了不该说的话、管了不该管的事儿,而这些话、这些事儿又恰恰触犯了孝宗皇帝这个大老板的忌讳。说了大老板不满意的话,办了大老板不满意的事儿,这就是坏了官场的规矩。陆游是怎么“不拘礼法”的?陆游就是这么“不拘礼法”的。 ①《同何元立赏荷花追怀镜湖旧游·剑南诗稿卷五》 ②《题斋壁·剑南诗稿卷十八》 ③《三月十七日夜醉中作·剑南诗稿卷三》 ④《醉中怀眉山旧游·剑南诗稿卷六》 ⑤《无酒叹·剑南诗稿卷四十一》 ⑥《一笑·剑南诗稿卷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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