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思考是人人都想拥有但又注定仅属于少数人的一种能力。独立思考的难度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独立思考者需要具备不断挑战自己固有认知的意识,一个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人是不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二是独立思考者需要拥有组合多种逻辑形式进行思考的能力,人云亦云当然不是独立思考,标新立异其实也不是独立思考,能够从繁杂多样的信息中去伪存真,增加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认知,才是独立思考。 既然将大量的信息和知识消化吸收为己所用是独立思考的关键,那么掌握一套思维方法论就应该是重中之重,在一般的认知中思维方法论就是逻辑思辨。通常我们赞同一种观点或结论时,会说作者有逻辑,不赞成时会说作者没有逻辑,逻辑成为了一种求真的方法论,似乎通过正确的逻辑思辨就可以得到事实的真相。不过现实世界没有那么简单,逻辑正确结论未必为真,逻辑有瑕疵也未必结论就不正确。道理不难理解,人文社会根本不是非黑即白的存在,一个事件的真相很可能是多元化的,因此逻辑思辨也有着多元化的形式。 在科学探索的求真之旅中求是逻辑发现表象背后的真相,在人文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中遮诠逻辑诠释社会现象、发现社会运行的规律,在写作辩论的情景下论辩逻辑是获得他人认同的利器,在读书学习的过程中存真逻辑使人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去伪存真、获得对自己最为有益的知识。每一种逻辑思辨方式有其主要适用领域的同时也可以被应用于其他领域,熟练掌握并对四种不同形式的逻辑思辨运用自如之后,独立思考就水到渠成了。 求是逻辑求是逻辑被普遍认为是逻辑的唯一一种形式,作用就是发现事实的真相。求是逻辑之父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亚氏发明了形式逻辑,之后亚氏的逻辑学成为人类认识世界的重要工具,现代科学的发明追根溯源与亚氏的逻辑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亚里士多德在形式逻辑中提出了著名的演绎法和归纳法。演绎法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段论,三段论由大前提A,小前提B和结论C组成。如大前提A人人都会生病、小前提B苏格拉底是人、结论C苏格拉底会生病,这就是典型的前提为真、逻辑正确、结论为真的逻辑推理。可以说各种形式的逻辑推理,都是三段论的变体,判断结论是否为真,需要判断前提是否为真以及推理过程是否有瑕疵。 其实判断一个逻辑命题是否正确最难的不是验证逻辑推理过程,而是判断命题的前提是否为真。比如著名的相对论是以'光速是宇宙最快速度且不变'为前提的,爱因斯坦以'光速不变'为前提建立了相对论这座大厦,中间的逻辑推理过程已被科学家反复论证确认毫无瑕疵,并且相对论的很多科学预言已被天文观测所证实。但相对论的基石'光速是宇宙最快速度且不变'依然无法被完全证实,人类只要找到一种突破光速的现象,相对论这座大厦就会瞬间崩塌。 两千五百年前的亚里士多德就意识到了基本概念的定义是形式逻辑大厦的基础,亚氏形式逻辑对基本概念定义的思辨来源于芝诺悖论。芝诺是早于亚氏的古希腊哲学家,提出了著名的龟兔赛跑悖论。该悖论讲的是飞毛腿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故事,芝诺假设阿基里斯从A1点出发,乌龟从T1点出发,当阿基里斯到达T1时,乌龟已经到达T2,阿基里斯到达T2,乌龟到达T3。以此类推,阿基里斯到达乌龟前一刻的位置时,乌龟已经到达了下一个位置,所以阿基里斯永远无法追上乌龟。 龟兔赛跑悖论 推翻龟兔赛跑悖论的过程比想象中要困难得多,悖论的妙处在于明知不对,但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理就会得出与悖论相同的结论。也就是说悖论在逻辑推理上毫无瑕疵,形式逻辑的演绎法和归纳法针对悖论完全失去了用武之地。 龟兔赛跑悖论可以还原为一个更简单的悖论,即一个人从A点走到B点,要先走到AB的中点C,再到CB的中点D,由于AB之间的线段是无限可分的,并且人无法实现从X点到Y点的瞬移,所以结论就是人永远无法到达B点。这个悖论的精妙之处在于定义了人不可能在一个瞬间既在X点又在Y点,并且一个无限可分的线段存在无穷多个点,由这两个前提出发,必然可以得到人永远无法从A点到达B点的结论。 亚里士多德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位移悖论之所以难解,在于芝诺对AB两点间的线段做出了无限可分和不能瞬移的定义,然而空间的移动是伴随时间的流逝的,芝诺仅对空间做了定义,却没有对时间做定义! 亚氏看到了问题的本质,要推翻芝诺悖论就要对时间做定义!亚氏对时间做了如下定义,时间是包含过去、现在和未来,从过去向未来匀速向前流逝的。有了时间的定义,推翻芝诺悖论就简单了。假设芝诺的结论正确,那么按照芝诺的逻辑时间从1点到2点要经过1点30分,以此类推以时间无限可分和不可瞬移为前提,时间永远无法从1点走到2点。这个结论与时间的定义相冲突,因此龟兔赛跑悖论不成立。 亚氏既然看到了本质,于是就在基本概念定义上越走越远。他利用逻辑思辨的方法,为时间、空间、本体、运动和力等人类认识宇宙和自然最基本的概念做了定义。从某种意义上讲,牛顿和爱因斯坦做了与亚氏同样的工作,不同之处在于现代物理引入了实证科学的方法,对自然界的基本概念做出了科学定义,而亚氏做的是思辨定义。宇宙和自然的基本概念有了科学定义法,现代科学的大厦基础也就此奠定。 在科学探索中,对基本概念的定义要精确且不能有二义性,这是自然科学的基础。求是逻辑在人类认识自然中大放异彩,但在认识社会中是否适用以及如何应用,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遮诠逻辑西方应用求是逻辑发现了自然的奥秘,当然还会用求是逻辑寻找社会的密码,逻辑的出发点是为社会定义基本准则,围绕基本准则运转的社会会发展成为理想社会,不符合基本准则的社会则会被历史所淘汰。经过数千年的社会发展与探索,西方认为已经找到了普世的社会准则,这就是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普世价值观。 普世价值代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这一点并无疑义,问题是如何对普世价值包含的基本概念做定义。按照求是逻辑的基本准则,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的普世价值基本概念做一个精确的定义,然而社会概念的定义比自然准则要难得多。 比如定义什么是平等就非常困难,人从身高、体重到智商、情商再到家庭、财富,可以说人人不相同、个个不平等。因此平等的定义变成了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人人平等,但这种定义完全禁不起推敲。如果我们跟一个出生在印度贫民窟的孩子讲,你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与美国硅谷精英的后代是平等的,他可以反问:'我有权利去美国生活吗?',现实是印度孩子连访问美国的权利都没有,这如何谈得上权利平等?! 国与国的人民之间不平等,一个国家内部的公民也不平等。还以美国为例,硅谷精英享受的公共服务资源,如交通、治安、教育等等要大大优于汽车城底特律的居民。公共服务资源在一个国家内部必然呈现地区差异,表面上看公民拥有在国土内部迁徙和定居的自由,但实际上是根据公民的财富水平,在各个地区之间建立了无形的屏障。国家、地区、城市、街区、职业、地位构成大圈套小圈的一层又一层阶梯。 平等的套娃 现实中的平等就像俄罗斯套娃,与其说是平等不如说承认不平等,如果按照套娃的形式给平等下定义,就相当于为不平等确定理论依据。但如果将平等定义为每个人对公共资源享有平等的权利,在现实中又完全不可行。并且人类正是因为打破了原始的平等,才有了经济和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 求是逻辑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在第一步概念定义时就遇到了无法解决的难题,其实这并不难理解。自然学中概念定义要精确无二义,社会学中概念定义要灵活可变通,因为物是死的、人是活的。拥有自由意志的人组成的社会,从来就没有一个唯一正确的目标,而且一个有机生命体在生命的不同阶段,还要遵循不同的准则。这一切使求是逻辑在社会学中,在定义概念的初始就出现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的现象。社会学基本概念应该使用东方智慧的遮诠逻辑进行诠释。 遮诠逻辑就是不定义是什么,而是定义不是什么。还是以平等为例,按照求是逻辑给平等下定义,最终结果是无法得到一个理想的定义,在遮诠逻辑之下,这个难题就变成了根本不是问题。遮诠法不定义什么是平等,而是定义什么是不平等,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消除不适应社会发展的不平等现象,使社会变得越来越平等。 比如美国建国之初实行的是奴隶制,奴隶制是显而易见的不平等制度,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废除了奴隶制。之后美国社会最大的不平等是妇女没有选举权,这一不平等制度在二十世纪初被废除。再然后是不平等的种族隔离制度,在志士仁人的努力下也被废除。当今美国依然是不平等社会,但无可否认的是今天的美国比一个世纪前要平等的多。 不仅是平等,社会学中所有的基本概念都应该用遮诠法来定义,遮诠法的好处不言而喻,人有自由意志,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应该约定的是不能做什么,而不是规定只能做什么。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就是遮诠逻辑最好的体现,法律规定了什么事情不能做,市场经济为人们创造与享受财富提供了自由。 但是依靠法制和市场建立了现代社会的西方,延续了求是逻辑的思维方式,认为只有西方现行的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才是法制和市场,不仅自身拒绝改革而且要求他国完全遵守西方制定的准则。这种做法不仅无助于帮助西方之外的其他文明成功进行现代化转型,而且在民粹主义等自身问题爆发时,呈现出束手无策的态势。其原因在于通过求是思维完成了科学革命的西方,不理解人文社会其实并不存在唯一的真理。 金律和银律按照遮诠逻辑的思维方式,在社会学中是否就不存在金律呢?当然不是,社会学不仅有金律,而且还有银律,只不过金律和银律与一般的认知不太一样。走进联合国总部,三层走廊上的一幅壁画上撰写着金律:'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 联合国金律 这句话的原文出自《圣经·新约》路加福音6章31节,是耶稣讲给他的门徒的,翻译过来就是'你想他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他人'。在中国与之相近的名言自然是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耶稣的名言和孔子的名言在意思上还是有所不同,西方将耶稣的'你怎样对待他人,他人就会怎样对待你'称为金律,将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称为银律,这就是金律和银律的由来。 金律强调做什么,银律注重不做什么,一正一反、一金一银,体现了东西方思维方式的区别。其实如果要评定唯一的金律,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无疑更有资格当选,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仅更容易做到,而且效果也更好。 不做当然要比做更容易,而且强加于人的行为,无论动机如何,效果都会差强人意。现实社会中,好心办坏事的情景比比皆是,父母以为孩子好的名义,将自己的各种期望强加在孩子身上,最终的结果一般都不理想。人与人如此,国与国亦然,西方将自己认定的普世价值观强加在非西方的国家之上,可以宣称是'己之所欲,施之于人',但实际效果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都找不到。 如果秉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金律,别人强加于自己的事自己一定是反抗的,那么自己也不要做强加于他人的事。这么做人与人组成的家庭会更加和谐,国与国组成的国际社会,各种乱局也会迎刃而解了。以遮诠法定义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有一个妙处,任何人、任何团体、任何国家都没有任何理由说做不到,因为什么都不做就符合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求是与遮诠求是逻辑定义一个概念是什么,遮诠逻辑却定义一个概念不是什么。作为一般的认知,我们当然希望知道一个概念的具体含义,就像道路是什么、建筑是什么、空气是什么等等,对基本概念和事务有了定义,是认识整个世界的基础。从这一点上看,遮诠逻辑就显得很怪异,好像对认识世界没有什么帮助。 遮诠逻辑的妙处恰恰在于对概念不做精确的定义,遮诠逻辑的应用领域在人文社会而不是科学探索。前文已经谈到,社会学中的基本概念其实是不能做精确定义的,一旦固化就会与社会是一个有机生命体的状态发生冲突,也会与自由意志发生冲突。有机生命体无时不刻处于变化发展中,社会学当然应该随之而变,此时遮诠逻辑的优势就体现了出来。 遮诠法用两种方式描述基本概念,一种是否定立论,即说明一个概念不是什么,另一种是比喻立论,即说明一个概念像什么,这两种方式构成了遮诠逻辑的框架,也使遮诠法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中华经典《道德经》开宗明义'道可道,非常道',开宗明义说明整部经典使用的是遮诠逻辑,作为自然和社会的基本准则的'道'是不可言明的,'道'不可说并不意味着不可得。得道之人老子用'上善若水'比喻水接近于'道',用'失道而后德'说明'德'不是'道'。(关于东方传统文化与遮诠逻辑的关系会另文详述。) 玄妙的道德经 两千年前凯撒就指出,大多数人只能看到自己愿意看到的真相,到了在现代社会,'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依然是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这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成为了鸡同鸭讲,同一国家同一民族的人群,也可以因为意识形态的不同而被撕裂成不同的群体,相互之间变得水火不容。深入理解遮诠法的内在逻辑,是打破'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思维方式的利器,不坚持自己的执念,不戴有色眼镜看世界,才能真正进入独立思考的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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