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这里,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既可激发小农户创办家庭农场热情,也能让家庭农场直接受益,对培育更多家庭农场,具有积极意义。在项目申建设请方面,《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涉农项目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 无论是作为项目主体申报项目,还是进行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对家庭农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知名度、推动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都有莫大好处。在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方面,《意见》给了家庭农场主一个“定心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农业和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用水有补贴,节水有奖励,还有农业和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护航,这么多直接给家庭农场主带来真金白银收益的举措,将会显著降低家庭农场经营成本,提高产品利润空间,提升家庭农场主持续经营信心,并会吸引越来越多有意愿的农户,加入到发展家庭农场的队伍中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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