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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氏谬论二十——如何提高政府部门印发方案的合理性

 太阁号 2019-09-19

       不知道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你有没有这样一个感触,就是经常收到好像跟自己单位或部门没多大关系的文件,自己单位或部门成为这个文件的相关单位,你不得不去执行或回复。这些文件压得你透不过气来,每天都在应付这些事情。

      现在政府部门制定方案都会尽量把协助部门加入自己的方案里面,这样可以根据方案约束这个部门协助制定方案的部门工作,如果协助部门不作为可以追究他责任。但是这里会有一个问题,就是你在印发方案是要征求该部门的意见,而且方案内容是印发部门写的,协助部门只会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意见,不会参与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协助部门不主动,只有你去找他的时候他才帮你,你不找他时他尽量不会做事。还有个更大的问题就是往往一个政府部门可能会成为众多制定方案里的协助部门,无论大事小事,与自己有无关系、自己能否做到,都会变成别人的协助部门,要协助完成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多,经常要处理回复各种征求意见稿,经常收到各个部门发来的协助请求,以至于该部门或科室每天应付这些求助,业务项目越来越多,无暇关注自己的主要业务,造成该部门或科室的业务水平下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所以必须改变目前这种制定方案的现状。应该在在制定方案时,向各政府部门印发通知,让其他部门主动申请参与。如果这个部门不主动参与,那这个方案就没有他,根据这个部门参与其他部门印发方案的数量,可以了解这个部门的重要性,如果他参与的方案越少,那说明这个部门工作不积极或者不重要,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可以考虑将这个部门撤销。这样一来,就可以调动各部门参与政府政策、制定落实方案的积极性,而且制定方案的部门可以要求这些协助部门帮忙撰写方案内容,减少闭门造车的情况,如果制定方案的部门觉得该部门写的方案没有不行,有权拒绝这个部门参与方案制定,这样又迫使各部门积极主动地参与方案的研究制定,使得方案的内容更有合理性和操作性。当然这种机制也有缺点,就是强制性变弱,对其他部门的约束力下降,需要参与的部门可能没有参与进来。

       利用这种制定方案的机制,我想政府部门以后印发的文件将更加完美和更具有操作性,也更方便各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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