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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案例 | 丈夫举债妻子不知情 再审认定属个人债务

 警世沉稳 2019-09-19

维权案例 | 丈夫举债妻子不知情 再审认定属个人债务

8月28日,湖北省妇联联合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湖北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

十大案例涉及抚养权纠纷、猥亵儿童、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反映了目前妇女儿童维权的重点难点问题,体现了各级司法机关与妇联组织的通力合作,展示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创新发展,并为今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示范指引。

近期,“湖北e家庭”将持续推出“十大案例”,让更多家庭成员知法懂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第八期来啦!

维权案例 | 丈夫举债妻子不知情 再审认定属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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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龚某某(女)与韩某某(男)于1987年2月登记结婚,2003年龚某某向韩某某提出离婚,后经工作单位调解未办理离婚手续,但实行分居。2011年9月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内的债权债务由韩某某承担,与龚某某无关。

2013年6月,张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韩某某、龚某某共同偿还借款,诉讼中张某某向法院提交韩某某于2011年2月23日向其出具的《还款协议》,协议载明:自 2007年10月至2011年共借张某某人民币柒拾万捌佰元整,该款在2011年6月底前归还,为了确保该款得到落实,特将拆迁房屋的拆迁费代为还款资金,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的利息另行计算。对于韩某某的整个借款的过程龚某某并不知情,同时,韩某某的借款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因为韩某某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法院冻结了龚某某的银行帐户,预划扣龚某某的工资收入,将龚某某纳入了失信黑名单。另外,张某某经常到龚某某的单位和家里要钱,导致龚某某的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办案过程及结果

维权案例 | 丈夫举债妻子不知情 再审认定属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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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5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3)鄂武昌民初字第036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韩某某、龚某某共同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本金468000元及利息。2014年9月1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2月30日龚某某申请再审,2016年10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2019年2月1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鄂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改判韩某某一人承担还款义务。

典型意义

维权案例 | 丈夫举债妻子不知情 再审认定属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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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被负债”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和难点,无数无辜妇女身心受到伤害,她们虽早已离婚,但仍然深陷债务危机,房子被执行,自己成为“老赖”。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 但背后隐含的是对妇女财产权益的侵害。

本案债务虽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属于韩某某个人对外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根据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借款虽然发生在上述司法解释出台前,但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和纠纷处理的原则可以参照适用。

本案历经七年时间,代理律师始终没有放弃。2018年3月,省妇联举办了以夫妻共同债务为主题的法律论坛,邀请了湖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律师参加,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探讨,对于实务中的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更好地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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