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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清朝初期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治理

 思明居士 2019-09-19

我们知道,清代南疆以及西南地区,包括今天的云南、贵州、广西、湖南和四川等省,是壮族、瑶族、苗族和彝族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地,这些民族大都“无君长”、“相互不统属”,且长期割据一方。历朝历代根据其自身情况都实行了与内陆不同的统治制度,即“土官土吏制”,这是一种“羁縻(mí)政策”,各个士官都享有该地的完全统治权,中央不派官,由他们自行统治,以这种间接统治的方式来实现对南方各个少数民族的管理。

明朝建国后,汲取了元代士官制度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完善了这一制度。清朝初年的时候则沿袭了明朝制度,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治理也同样是承袭明制,继续在这些地区实行土司土官制。

康熙帝像

清朝初年沿用土司官制主要还是由当时的社会现实决定的。清朝入关之初,李自成和张献忠的农民起义军余部以及南明政权皆退居到南方地区,继续积蓄势力反抗清朝,成为一股强大的抗清力量。在清军入主中原之后,清朝逐渐消灭各路反抗势力,在向南方进军的时候,当地的少数民族皆以明朝为正统,对于清朝大都采取敌对之态度,甚至还与农民军和南明政权联合,共同对抗清朝。

清朝初年,满清统治者在镇压抗清势力的过程中也注意到了争取南方土司势力的重要性,并对南方各少数民族实施了招抚和羁縻政策。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清王朝最终取得了在西南地区的统治权,但此时清王朝还来不及控制西南的土司势力,所以在康熙初年就爆发了以吴三桂为首的“三藩之乱”。这场战争打了将近有八年之久,最终以清朝获胜告终。但由于连年的战争,使得南方各地区的经济状况凋敝,清政府无力对该地区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所以在这时候,康熙帝决定仍然承袭明朝旧制,沿用土司制度。

浅谈清朝初期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治理

清初“三藩之乱”

康熙中叶以后,由于清王朝已经建立起了一个稳固的全国政权,经济恢复,国力也日渐强盛。这时候,清王朝已经开始有能力和精力加强对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进而开始逐渐转变对南方地区治理的政策。在南方土司地区,从沿用土司制度,羁縻和借助土司势力来实现间接统治,转变为了废除土司土官设立郡置县的直接管理。土司的裁撤,停止了世袭现象在康熙中叶之后经常发生。

康熙二十三年,康熙帝下令废除黎平的赤溪南洞和西山土司,并裁安顺十二营长官司;康熙三十七年,将水西土司地改归于大定、平远、黔西三洲流官管理。雍正四年,云贵总督鄂尔泰请求对西南地区进行改土归流,并向雍正帝上呈《改土归流疏》,他提出:

“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先改土归流。”

雍正五年,雍正下诏批准鄂尔泰提出的“改土归流”政策,至此在整个南方地区开始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运动。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改土归流”。这里所谓的“改土归流”,实际上就是废除了土司制度,变世代世袭的土司土官为朝廷随时能够任免的命官,即“流官”,他们均由中央直接统治和管理。从雍正四年到九年,贵州、云南、广西、湖广和云贵地区的土司全部“改流”。在没有土司的“生苗”地区,设立官置建,置于中央政权的统治之下。在土司地区进行“改土归流”的基本政策是剿与抚相结合,但其主要还是以安抚为主。

雍正帝像

从“改土归流”的具体实践来看,有三种不同的情况:一是通过军事镇压的手段实现的,如雍正四年,鄂尔泰对贵州的广顺、长寨等地区调兵“进剿”,一连攻破了26寨,投诚的有21寨,被招抚的有500余户苗民,随即将其民户田产尽归“版籍”。二是朝廷做了相关的军事部署,但是土司并未反抗,在武力威胁下投诚的,广西泗城、湖广桑植以及保靖和容美土司等地都是清王朝的军事威胁下自动“改流”的。三是没有使用任何武力,只是迫于清王朝的压力或自身众叛亲离主动要求“改土归流”的,其中湖广地区的永顺宣慰使彭肇槐就于雍正六年请求“献土”,并向雍正帝请求回到江西祖籍。这样的例子远不止一例。

对于那些“改流”后的土司,除了少数反抗者被惩办之外,大多数人都得到了相应的安置,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迁出原土司的辖区被安置内陆。在“改流”之后,清政府进一步的实施了一系列的善后措施。

浅谈清朝初期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治理

土司

第一,废除了土司的诸多虐政,取消其横征暴敛和私自加派的项目。如他们所立的“火坑钱”、“烟花钱”等项目,极大减少了对土民的盘剥。此外,清政府还没收了土司所霸占的土地,部分退还给各地的土民,并推行了鼓励垦荒的政策,与内陆一样给困难户提供种子和耕牛等。这些一系列举措都保障了南方各地土民的生存需求,这必然会获得他们的忠心拥护和支持。

第二,注重交通方面的建设,便于中央政权对南方地区的直接控制和交流。鄂尔泰在完成云贵改流的时候,开通了滇黔路800余里,疏浚柳州至桂林河道,真正做到了‘一水直达’。

第三,重视土司地区经济的发展,恢复和发展生产。乾隆四年的时候,广东道监察御史包祚永上书《敕黔督教民纺织疏》,大力奖励和推广纺织业的发展;同年九月的时候,布政使陈德荣提出:“使教民修渠堰、养蚕”策略。在湖南永顺府,知府张天福在永顺各县积极推广和提倡养鱼。

第四,兴办教育。在“改土归流”后的西南地区改变了之前土地限制教育的愚昧政策,朝廷大力提倡和支持发展教育。随着州县的设置,交通道路的开辟,教育的发展,城镇也日渐发展,加快了南方地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浅谈清朝初期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治理

清朝疆域图

此外,康熙帝时期,康熙帝还实现了对东北、北部和西北的统治;到了雍正时期,雍正帝除了继续巩固和维护三北的疆域之外,对实现西南地区的“改土归流”还做出了具有深远意义的贡献,他将康熙的盛世伟业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雍正的“改流”政策实施得并不彻底,仍然存在一批未“改流”的土司,并新设了一批新的土司。当然了,这只是统治者从政权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做出的妥协罢了。

参考文献:

  1. 伍新福-《试论清朝前期对南方少数民族的统治政策》,《贵族文史丛刊》,1986年 第2 期
  2. 李治亭-《清康乾盛世》,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年版
  3. 彭白雪,硕士论文——《清朝前期民族政策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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