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规范要求划分,可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系统验收合格判定的条件为:A=0,且B≤2,且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缺陷项分类下对应验收要求,验收不满足要求时,该项目即划为对应缺陷项。 (包括系统供水水源;消防水泵启动要求;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喷头设置场所、规格 、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系统模拟灭火功能试验等。) 1)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高位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2)当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统的供水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1)消防水泵验收时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2)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min或2min内投入正常运行。自动或手动启动消防泵时应在55s内投入正常运行。1)检查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1)喷头设置场所、规格 、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应符合设计要求。1)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1)压力开关动作,应启动消防水泵及与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2)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应开启,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包括消防泵房验收;消防水泵验收;报警阀组验收;喷头验收、管网验收;系统模拟灭火试验;水泵接合器验收等。) 1)消防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2)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1)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阀门、仪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2)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措施。3)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的功能应均符合设计要求。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不利点做末端放水试验时,自放水开始至水泵启动时间不应超过5mim。4)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额定压力的1.3倍~1.5倍。5)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变化信号应能启动稳压泵。2)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3)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dB。4)打开手动试水阀或电磁阀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5)空气压缩机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1)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组、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止回阀、减压阀、泄压阀、电磁阀应全数检查,合格率应为100%;对于闸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柔性接头、排气阀等抽查设计数量的30%,数量均不少于5个,合格率应为100%。2)干式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雨淋系统和仅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预作用装置的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2min。1)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3)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1)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资料验收;消防水泵验收;报警阀组验收;管网验收;喷头验收;模拟灭火功能试验等) 1)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档,消防水泵应互为备用。2)系统中的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1)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和有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采取防护措施。3)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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