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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人士会为流浪狗伤人事件负责不

 A老虎 2019-09-20

俗话说,人命关天。岂不知,现在狗命也关天了。这不,据@头条校园消息,湖北工业大学保安撞狗护学生事件发生后,大量“爱狗人士”集结至该校门口,堵住进校主路拉横幅为被撞狗讨要说法。据网友爆料的视频,现场疑有多人发生肢体冲突,并且已经对交通造成了阻碍。


流浪狗被保安开车撞死了,突然有大量的“爱狗人士”前来要说法,又拉条幅又示威的,声势着实不小,帽子扣得很大,这多少让人感到意外。此事不禁令人感慨:现代社会真是文明又和谐,连流浪狗都能受到如此礼遇!那些流浪人就更有救了!!!只不过,这些“爱狗人士”如此做法似乎存在逻辑错误。他们只是片面强调狗也是生命,应当得到人类的尊重,不能轻易伤害、杀害。但他们忘了站在可能被狗伤害的人的立场想一想:如果有师生被这只流浪狗咬伤了,甚至得了狂犬病,那该向谁要说法?到那个时候,“爱狗人士”会主动出来替狗承担责任吗?


替狗主张权利得分场合。如果说狗是在街上闲溜跶,并无伤人之征兆,有人突生歹念将其杀害,这是极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确实该声讨这种不文明行为,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如果狗,而且是一只身体硕大、有着极强攻击力的狗闯进了校园,如果这只狗真的引起师生恐慌,保安难道不该想办法将其制服以保障师生安全吗?只不过用车撞的办法是情急之下不得已而为之,如果保安手中有麻醉针之类的,或许也不用车撞。相反,如果当时情景下,保安为了保障狗的生命权而放任师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那就是渎职。如果狗真的伤害到了师生,保安就要负责任,学校也难辞其咎。对于流浪狗的处置,校方不得不做。


或许有人会说,当时狗不是没咬人吗?问题是,谁敢拿师生的人身安全作赌注呢?等狗咬了人才处置,不是晚了吗?人类应该关爱动物,应该和动物和谐相处,这都没错。但前提是人和动物都必须有安全保障。如果人的安全受到了动物的威胁,按照人的生命权高于动物生命权的原则,人自然可以采取自保措施。所以,对校园杀狗事件,虽然方式上值得反思,但对事件的正当性,“爱狗人士”也就不必再矫情。当然,爱狗人士对此事表达一下情绪也无可非议,但乱扣帽子,干扰教学,把事做过了头,就有问题了。

 

人与动物要和谐,人与人更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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