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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诗是不是都要按照平仄格律来创作?

 梧桐树边羽 2019-09-20

什么是格律诗?

格律诗,顾名思义,格是指格式,律是指韵律。

格式包括字数、句数这些明显可见的规则,也包括句式、文法这些内在的内容。韵律则包括押韵的规律,以及每个字的平仄音调。

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形成一套规矩,就是我们说的格律体。

而严格遵守格律体规矩的诗就是格律诗,包括绝句、律诗、排律三种。

这就好比是把规矩画在这里,你按这些规则写出来就可以称为格律诗,如果不按这个规矩写,就是古风。这中间只有非左即右的区别方式。

那按照平仄写出来的诗就是格律诗,不按照平仄写出来的文言诗就是古风,白话诗就是现代诗,各有各的身份区别,根本就谈不上不按平仄写的格律诗。

有朋友肯定会说,为什么在唐朝会有那么多平仄不严合的诗也归入了绝句,律诗?因为平仄一说是在则天皇帝时期提出来的,近体格律诗的规则也是在这以后慢慢严格、规范化。而平水韵是在宋朝时期根据唐韵整理而成,虽然一脉相承,但是发生发音平仄变化也非常正常。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格律体的规范问题。初唐、盛唐之时,本身格律体也在归纳进化之中,出现不符合平仄格律的诗是极为正常的。而近体诗就是在诗歌大发展时期精中选优出来的发音规则下的诗体,所以,唐宋之间有各种各样的类格律体出现。不过后人在整理之时,对这些半律半古的诗都另外总结命名。

如一二句,三四句相对,但是二三句失粘,这个就好像腰断了,就命名为“折腰体”。如首句用韵宽松,可以窜韵,就叫“孤雁出群格”。

这种方法,是归纳总结,并不鼓励后来者这么做,这是前人在格律未成熟的情况下的各种实验之作,在格律体成熟之后,“折腰体”这种现象基本上就不会发生了。本身我们将它划到古体诗中也没有问题。如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是好诗吗?当然。可第二句“客舍青青柳色新”平仄关键位置是“仄平仄”,按照格律诗要求,第三句平仄要相黏,但是“劝君更尽一杯酒”,二四六位置是“平仄平”,是相对的,这其实就是出律,古人称“折腰体”即是。

其实我们要简单些看的话,这就是一首七言古绝,不算格律体。

但这会影响这首诗在中国诗词史上的崇高地位吗?绝对不会。

所以,前人不叙。我们今天如果写格律诗,不存在有不按平仄的格律诗一说。要么是按平仄来的近体诗,要么就是不按平仄来的古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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