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莎鸥
刘露是谁?前些天问所有人可能一头雾水,今天再问,不少人大概已经听闻其名了。这位演过几部戏的演员携带限带品强闯火车站,并大肆叫嚣“我是公众人物,你完了”,还要求民警给她穿袜子,声称“5000块的鞋子配不上自己的脚”。
何谓“公众人物”,按记者的理解,只有在自己的行业做出一定成绩,经过大众媒体的传播,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与社会影响力,这样的人才配称为公众人物。这位刘露,通过百度搜索,生平最红的作品不过是这场闹剧,自称公众人物,不过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罢了。
换句话说,即便她真是个公众人物,就能不遵守规则了吗?小时候看古装剧,常听到一句台词叫“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换成现代文,叫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进行到今天,这一原则已深入人心,还有人妄图以微薄的名气来挑战规则,无疑是脑子坏了。
所以,整件事情还原下来不过是个刚有点名气的演员,想借机耍一把“大牌”罢了。不过此举倒是可以给那些所谓的“公众人物”提个醒。如今每隔几天都会产生几位“新贵”,尤其是在娱乐行业,人一多了,素质也泥沙俱下,此类事件也屡见不鲜。前有网红主播卢本伟聚集粉丝公然在直播中骂街,后有曾轶可登机过安检时拒绝脱帽验明身份,并发博文“甩锅”给机场。公众人物并不代表你有特权,胆敢以身试法,等待你的就只有一首《凉凉》。这不,刚刚那位“公众人物”刘露不就先被拘留,后被签约公司解约了。
作为公众人物,因其具有示范效应,就更应该规范其言行了,不仅要合乎法律规范,还要力争合乎道德规范,成为公众的表率。纵观真正具有影响力、能大红长红的公众人物,无一不是谨慎规范言行、各方面都合乎法律道德标准的楷模。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段子:某位“大牌”因被安排跟群演一起吃盒饭,甚为不满,后来他往角落里一看,很快噤声了。为什么?因为他看到刘德华蹲在地上抱着盒饭吃得正香呢。不拿架子,不搞特权,这才叫真正的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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