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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贷特别是小额借贷如何进行惩罚?是不是应该上个人征信呢?

 曾经的银行老王 2019-09-20

有朋友问,现在征信管理越来越严格,银行借钱不还可以通过上征信记录进行惩戒,而私人借贷特别是小额借贷如何惩戒呢?

古语讲: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讲的就是借钱要还的道理。

也曾经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之语,说明借钱还钱是再正当不过的事情了。

同时,人们也常说:人无信而不立。讲的是做人要有信用,没有信用的人是没有前途的。

但是现实中却经常有人借钱不还,无论是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钱,还是借私人的钱,都不愿意还钱。当然,不愿意还钱的情况也千差万别,有的人确实是遇到了临时性的财务状况而无能力还款,但是也确实有一些人的还款意愿比较低,更有一些人每天研究和咨询如何贷款可以不还?有的人向我提问:贷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还?银行贷款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自行撤消贷款记录?甚至有的人经常说,反正已经还不起了,大不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这样的思想都是极其错误的。

正如上面所言,在银行借贷或者正规的金融机构借贷是需要按时还款的,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就会记入贷款机构或者贷款个人的征信记录,目前来看一些人还是比较重视的,因为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是对个人已经发生的借贷不还的行为进行准确记录,告诉其他人和机构这个人或者机构曾经有多少次借贷不还或者 借贷逾期的记录。虽然不能在经济上对其进行处罚,但是却可以警示其它金融机构和个人这个人或者机构存在失信为,向这样的人在借贷千万要小心了,甚至有的机构明确要求只要有不良信用记录就一定不能借贷。这才是比一般的经济处罚更重要的处罚。

那么私人借贷如果不还是不是也应该受到惩罚呢?应该。毕竟都是失信行为,都是对社会信用体系的破坏。

但是不同的是,私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只有纳入社会公共信用体系才可以接受处罚。如果对方向你借贷而不还,你又有足够的证据如借据,你只有通过向法院提起起诉,经过法院判决对方仍然不进行还款,法院则可以将其列入失信名单,这是比银行借贷不还上不良信用名单更大的惩罚。

私人借贷由于不在我国的公共信用体系之内而难以对失信者进行惩罚,通过法院虽然也是一个办法,但如果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如贷款凭证等,那么当然在任何的措施和法律面前都无能为力。

更大的难点在于,你说的私人借贷特别是小额借贷,那么无论你有没有证据你都无法惩罚他,因为金额太小法院不会受理。

唯一可以对他的失信行为进行惩罚是自动惩罚机制,也就是社会信用环境对他的约束和惩罚,这种小额借贷不不的失信行为,败坏的是自己的信誉,当人们都认清他的本来面目的时候,他的个人甚至家庭的信用体系就处于破产的边缘,他已经失去了所有人的信任,这样的人实际上早已经信用破产,他再出现困难时没有任何人愿意帮助他不也是对他的惩罚吗?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相信这样的人会受到处罚的。不是有一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吗?(作者:麒鉴,财经金融评论)

私人借贷特别是小额借贷如何进行惩罚?是不是应该上个人征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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