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为什么“新官”理“旧账”义不容辞?
“新官”是公务员,如果规避难题,不理该理的“旧账”,实属违反既定政策和党纪政纪行为。所谓“新官”只是新近被组织选拔任用的公务员,公务员的权利来自组织任命或组织推荐、人大批准,以授权领导和管理一方的公共事务。所以,“新官”不是自主设立的组织负责人,不是私营企业主,必须执行上级指示、完成规定动作、接受纪检监察监督。 “新官”参加的是团体接力赛,不是个人项目。在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行政管理,以及各方面的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持续发展和完善。新任者必须具有继往开来的精神和能力,接过前任者肩上的担子继续赶路。 “新官”理“旧账”,必须全面接盘。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旦受到组织信任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担任重要的领导职务,就应该担当职责,负起全部责任,不可“拈轻怕重”“挑肥拣瘦”。“旧账”不理,问题会越积越多,越拖越严重,可能把个别问题变成多发问题,使局部问题扩大化,蔓延到辖区以外,从而增加治理成本,造成更大损失。因此,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风险,应该成为新时代党政领导干部的新风貌新素质。 02 “旧账”难理,原因几何? 观察和研究发现,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发生“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有少数“新官”认识错误、能力不足等主观原因,也有“旧账”本身边界不清、责任错位、有理无据甚至无理无据等无法处理的客观原因。 中国处于大发展、大变革时代,政策规定、法律法规等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在改革变迁和创新创造中不断优化与完善。公共管理制度的变革和设立,意味着各方面各层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权利和义务会受到调整,在大多数人利益增加的同时,难免有少数人的利益受损,从而引发不满和矛盾;随着矛盾的积累,就可能形成一些无法理清头绪、难以解决的“旧账”。 03 “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到底该怎么治? “新官不理旧账”主观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学习教育,转变认识和强化能力加以解决,但是客观方面的问题也需要上级部门高度重视,在调查了解之后再下判断,确定是否真实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可以肯定,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组织工作的管理质量会越来越高,新近选拔任用的“新官”发生不理“旧账”问题的几率会大大降低。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即使所有的“新官”都积极地理“旧账”,但还有哪些“旧账”必须理、尽快理,哪些“旧账”不该理、要上报或转交,还有如何既理好“旧账”又不耽误立“新功”等若干问题需要思考和解决。 “新官”对前任的离职审计,不仅要重视财务账目审查,而且要进行既定工作规划进展情况评估,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以及新近开展的较大或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评估,要列出清单通过组织部门向其转交。这样,既能够保证“旧账”处理有交接,又可以明确“新官”任职的初始情况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 政府工作要加强任期责任制管理,凡是人大审议通过的法规、“五年”发展规划等重大事务,不应该随着领导干部个人工作的变动、新上任等情况随意变化。保持和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新官必须理旧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考虑到稳定地方治理中的权力结构有利于保持和促进地方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调派干部要注重合理性,更应避免出现“半截子”工程和“烂尾楼”等令继任者无法处理的“旧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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