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对推动认识的进步无疑是具有巨大作用的,但是中华民族却是在辩论方面存有不足的民族,我们的不足表现为两个方面,即:不喜欢,不擅长。 对此,我在《学会辩论对中华民族的重要性》一文已有阐述。培养中华民族对辩论的正确认识和辩论能力以及良好的辩论品德任重道远。 本文我们将就一些更为具体的,辩论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稍作展开。 一、在没有弄清楚辩论前提 的情况下就仓促进行辩论 最无效率的辩论就是双方都还不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的时候就展开了辩论。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不知道所说内容的前提。 所以,辩论的要点是首先了解双方的真实观点和其之所以能成立所赖以存在的基本前提。 辩论的基本前提主要又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基本概念、基本事实,二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决定依据(即驱动力)。我们只有确定了这些内容之后,我们才能展开有效的辩论。 令人遗憾的是,很多辩者并没有这些概念,糊里糊涂地就参与了辩论。 最近我看了一小段有关方舟子的辩论视频,视频就方舟子抛出的“中医都是骗子”的观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一位慷慨激昂的反驳者说:“难道西医就没有骗子吗?言外之意是说无论中西医,都有骗子,都有不是骗子的,所以你方舟子说中医都是骗子是不对的……” 其实,这场辩论在我看来就是一场糊涂的既没有效率也难有结果的辩论。 首先,双方对基本概念都没有搞清楚。辩题中,“中医”的概念太模糊,它既有可能是指中医医生,也可能是指中医理论,它到底指什么是我们必须明确的,如果明确不了,我们就得分别讨论。 其次,“骗子”的判定原则是什么,这也是我们必须搞清楚的,如果发现双方就上述概念和判定原则存有分歧,之后我们才能就分歧展开辩论。 按照正常理解,骗子必定是有主观故意动机的,一位医术不高的医生,但他相信中医理论,而且行医中规中矩,那么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说他是一个骗子,所以,“中医医生都是骗子”中的“都”是站不住脚的。 而中医理论能是骗子吗(如果中医理论是骗子,那么“中医都是骗子”的命题仍能成立)? 理论可能不正确,但理论并没有主观,只有提出理论的人才具备主观,那么由骗子提出的理论可不可能是骗子呢?这的确是可以辩论的问题。 但就中医理论而言,它是一代代中医人共同研究的结果,尽管内容可能不科学,甚至不正确,但它主要是受认识局限的约束才导致的,它并不可能是一个纵跨两千年以上的合谋骗局。 所以,方舟子糊里糊涂抛出的这个辩题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反方是完全有把握将其彻底驳倒的。但是,反方却没有抓住要害,反而将西医是不是也有骗子的问题扯了进来,其实这真是毫无意义的反驳! 因为,即使你能说明西医也有骗子,那么你也无助于反驳“中医都是骗子”的命题,也不能因为西医有骗子就说明中医有骗子是合理的,这一论据并不是否定“中医都是骗子”这一命题的必要条件。 应该指出的是,有些前提是具有开放性的,也就是在前提当中不断有新内容加入,比如,在法律诉讼中就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 对此,辩论者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新内容加入的合规性,通常这种合规性是指对新内容是不是仍属于前提范围内的判断,如果的确是合规的,那么辩论就要根据新的前提重新组织辩论。 例如,我们就一个人是否犯罪以及罪行到底有多大展开了辩论,这时,有人说,犯罪嫌疑人还做了一件很重要的好事(新加入的内容),那么这个内容能不能也列入前提范围之内呢? 我们就要看这件好事与被指控内容之间的关系,如果嫌疑人所做的这件好事是和整个被指控过程密不可分的,那么就应列入前提之中被考虑(定罪及量刑); 如果是独立的,那么就是与指控(前提)无关的,因而不被考虑。 二、辩论不讲逻辑,缺乏定力 逻辑加实践是人类获得正确认识的唯一正确方法,而在难以实证的条件下,逻辑在推理层面就成了唯一正确的思维加工方法。 所以,我们在确定了前提之后,一定要用逻辑的方式来论证(或反驳)结论。 在这里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在前题中我们所确立的判断依据和我们现在所说的逻辑并不是一回事。我们可以借用一道物理题来说明二者的不同: 比如,有一道物理题,已知一些物体的具体位置和性状,并且已知它们是受牛顿定律支配的(即判断依据),那么物体未来的运动状态和结果是什么样的呢? 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定律去计算,这个计算过程(推理层面的内容)就是逻辑的过程。 显然,计算错误就不会得到一个正确的结论。所以,在辩论中,无论正方和反方都应严格地按逻辑来加工由前提所确立的各种素材,以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论据或结论,如果偏离了逻辑就会使辩论失去效率。 这种损失是双方的,因为即使有一方因不讲逻辑而辩论失败,但“胜利”的一方也因此而丧失了一次有效的检验机会。 不讲逻辑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在辩论中常见的错误有: (1)偷换概念。偷换概念是一种概念性的错误,偷换概念既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如果是有意的话,那么这和偷鸡摸狗的小偷没什么区别,是一种恶劣的辩论品德。 但是,很多人也可能在无意中就偷换了概念。偷换了概念的辩论其实就是改变了之前所确立的前提条件,它是另外一个辩论了。 例如,方舟子说,现在任何一个正规医学院的毕业生都比张仲景医术高。 对此,反方非常不悦,他说,现代人的知识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们应该尊重前人,比如,达尔文是现代生物学的奠基人之一,你方舟子(方舟子是学生物专业的)难道能比达尔文还还厉害吗? 其实,这种反驳就是一种偷换概念,他潜移默化地把“谁的医术高”的话题转变成了“谁对医学贡献大”话题上来了,他和方舟子说的是两个概念。 (2)推理错误。推理错误的本质是不遵守逻辑规律的错误,比如用没有因果联系的内容做根据得出结论的情形,将矛盾的内容并列提出(或否定)的情形,将可能性说成必然性的情形等。 (3)辩论跑题。跑题是一种辩论路径层面的错误,跑题也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事。 跑题的本质是在辩论中将非必要问题甚至无关问题作为辩论的主战场,双方在一些和论题关系不大的方面争来争去,从而使辩论失去意义。 在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很多人在辩论中喜欢用类比的方式进行辩论,而类比是一种对“像什么”的认识,而不是一种“是什么”的认识,它是一种非常容易引起跑题的辩论方式,这一点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 例如,有人就人应该具有怎样的品德展开辩论,一方就以“上善若水”做类比,说明人应该如何做人,而反方则以水的另一些性质加以反驳。 这样,辩论就由对品德话题的辩论转移到了对水的性质的话题上来了,显然辩论跑题了。对于跑题,一位严肃的辩论者应及时纠正并将话题重归正传。 (4)混淆部分与整体的概念或数量间的概念。在辩论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问题是由多方面内容所组成,但我们需要分清问题的主次成分。 对于这样的辩论而言,明确基本事实和确定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是最为关键的辩论基础。 在没有完成对基本事实的认定和确定评价标准(关于事实和标准,双方可以有不同内容,但一定要有且明确,之后的辩论才有意义)之前,辩论必然是一种零碎的内容,对于结论毫无效率。 例如,对于国民党和共产党在抗战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辩论就属于这类问题,如果辩论的双方仅仅是用简单的枚举法例举双方的贡献,这显然是缺乏效率的,最终也难得到一个有说服力的结果。 三、注重技巧和声势胜于讲理 辩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发现真实和正确,辩论的胜利和荣誉应该是辨明真实和正确的副产品。 但是在现实中,有许多人看重辩论的胜利超过了发现真实和正确本身,这就有些本末倒置了。 在辩论中,求胜心切的辩者,往往心气浮躁,急于求成,缺乏应有的耐心和风度。 他们常常把辩论仅仅看成是一种技巧,喜欢营造一种气氛,给对手以强大的心理压力,迫使其发挥不出应有的水平,从而获得辩论的胜利。 于是,他们热衷使用的武器就是“怼”、“噎”和“抬杠”等方法. 而这些方法的本质通常就是抓住对方在辩论中的些许疏忽或错误(一般并不是关键错误)不放或加以夸大,并迎头痛击,不给对方以喘息机会的方法,或者将对方用来攻击的问题反过来反击对方的方法等。 举个例子,在《庄子▪秋水》中记载了这样一次辩论:一次,庄子看见一条鱼跃出水面,便发出感慨说:“这条鱼多快乐呀!” 同游的惠子反问道:“你不是鱼,怎么能知道鱼是否快乐呢?”,庄子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惠子说:“我不是你,本来就不知道你;你不是鱼,你也不知道鱼儿的快乐,不是一样的道理吗?” 庄子说:“请回到我们开头的话题。你说:‘你哪里知道鱼的快乐’等等,就是已经知道了我知道鱼跃出水面的快乐而问我,我是在濠水桥上知道的(我站的位置比鱼高)。” 在这一辩论过程中,对于惠子的反驳,庄子的第一次回答所采用的方法就是“怼”或者是“抬杠”的回答,他并不是一种真正的回答,而是把“球”原样地踢了回去. 这只是一种辩论的雕虫小技而已,并不能说明他的观点正确(据现代研究,鱼跃出水面很可能与遇到危险和缺氧有关,多数情况并不是因为快乐)。 而庄子的后一句回答则显得更加无理了。在我看来,这场辩论显然是惠子在理,但千百年来,国人却对庄子赞赏有加。 综上,我们可以认为,用这种并非正面回答的雕虫小技方法“取胜”的胜利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胜利,或者并不能说明是一种全面的胜利 (如果“怼”、“噎”和“抬杠”能成功的话,那么也能说明对方的观点是存在错误的,起码不够严密,如果一种观点是正确且严密的,那么即使你想“怼”和“抬杠”也是无从下手的)。 真正的胜利者应该是不吝惜给对方以机会的,他是有充分耐心的。因为辩论就是为了探求真实和正确的,而真实和正确又是不怕反复检验的. 所以,真正的胜利者是追求对方口服心服的,而真正的辩者也不应太看重这些雕虫小技,他应该有七擒孟获般的耐心。 四、困于情感,以名人和经典压人 在辩论过程中,人不仅有理性,也会夹杂着情感,比如,对于与传统有关的辩论等。 在这些情况下,有许多辩者在说理方面已经感到了力不从心,于是他们就转换辩论的方向,诉诸情感和经典,用情感来抨击对方,用名人名言和经典来压制对方,用某些道德观念来绑架对方,以求博得外援,营造声势,并借此谋取辩论的优势。 例如,在晚清的改革中,很多人就是用祖宗定制来压制对方的,在现代看来,这些压制显然都是荒谬的。 用这种辩论方式同样不是一种正面探讨问题的方式,它是低效率的有害的辩论方式,他应该是一位理性的辩论者应该避免的方式。 当然,我并不是说我们不能用名人名言来说理,而是说我们不能用这些内容作为判断事物的根本依据,它们在辩论中只能起辅助作用。 然而,情感和理性的冲突也是一种常见的客观存在,对此我们也不能回避。在辩论中,如何解决这一冲突呢? 我想,一个合理的路径就是要发现隐含在情感中的客观合理因素,并以理性的方式反驳对方,为情感争取一个合理的客观地位。 五、缺乏辩德, 用贬低和人身攻击的方式谋求胜利 在辩论中,有些人的胜负观是非常畸形的,为了所谓的面子可以不顾一切,这些人在辩论中往往是有失道德的。其中用贬低对方或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就属于这种恶劣的辩论方式。 对于辩论,你完全可以不与“不屑一顾的人”辩论,但是你一旦同意与对手辩论,就应尊重对手,将对手放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 如果你始终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无论你有没有资格)或否定对方人格的姿态参与辩论,那么辩论就不再是辩论而是一场训话或谩骂了,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真实和正确可以发现呢? 遗憾的是,中国人的辩德是比较差劲的,无论多高的地位,通常用不了多少个回合就会演变成一种攻击战。 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方舟子和崔永元之间的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辩论,这本是一个非常学术性的辩论,二人完全可以即激烈争辩,又不失和气和友谊,就像当年王安石和司马光一样,但遗憾的是,二人很快就转入了相互谩骂,甚至对簿公堂。 在辩论中,中国人最恶劣的表现就是习惯于用揭老底的方式(通常是与辩论无关的事)攻击对方,这是很失体面的事。 一个真正有辩德的辩论者是应该尊重对方隐私的,哪怕这些隐私与辩论相关,但只要不是关键问题或主要问题,辩论者并没有必要一定要把它揭露出来。 六、将辩论娱乐化,缺乏严肃性 首先,我并不反对娱乐性质的辩论,而且,生活中的辩论也大多没那么严肃。但是我反对将一切辩论都娱乐化的倾向. 比如,对一个很认真的(较为尖锐的)提问用幽默和打岔的方式加以化解,是很多人喜欢的手法,这种手法甚至广受称颂。 但是,如果我们的社会将一切问题都娱乐化,显然就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因此,我们赞赏幽默,但却不赞赏利用幽默来回避一切矛盾。 当然,辩论的问题并不仅仅止于上述内容,但上述内容却是我们所经常遇到的,我们在知晓了上述缺陷之后,这将有利于我们克服这些缺陷,使我们在可能的辩论中变得更有效率,更有品德。 正像辩论在整个认识当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样,善于辩论且具有良好的辩德在人的品德当中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位置。 来源:微信公众号 东先哲学社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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