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案 例 提醒: 注 意 对于研发支出,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 具体会计核算 ①相关研发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②会计期末:将费用化支出结转到“管理费用”科目;对资本化支出部分,则等到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时,才将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A.结转费用化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B.当资本化支出部分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③对于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从其达到预定用途的当月起,按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不低于10年)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参考一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明确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在财务会计核算上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2、按研发项目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 参考三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 文章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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