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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秋: 古代的“冥婚”陋俗

 孟溪ProbeT连山 2019-09-26

古代的“冥婚”陋俗

刘桂秋

刘桂秋, 江南大学人文学院教师,副教授。

在我国古代的婚姻形式中,有一中颇为特殊的、带有浓厚迷信色彩的形式——冥婚。所谓冥婚,就是替已死的男女结成婚姻关系并合葬在一起。其中又可分为二类:一类叫“迁葬”,指业已成年的鳏男寡女,活着的时候本非夫妻,死了以后才结成婚姻;另一类叫“嫁殇”,是指为未成年而死的男女举行婚礼和合葬。

“冥婚”之俗起于何时?《周礼·地官·媒氏》载:“禁迁葬与嫁殇者。”郑玄注曰:“迁葬,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葬,迁之使相从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是亦乱人伦者也。”《周礼》是部记载西周时代社会政治制度的著作,由此可见冥婚的风俗早在西周时代就已产生了,但在当时又是被禁止的,因为它被看作是一种“乱人伦”的行为。

免簋(残底) 西周中期 上海博物馆 乐艺会资料

但在实际上,冥婚风俗在周代以后并没有被禁绝,并为一些封建上层统治者所提倡。载:

原女早亡,时太祖爱子仓舒亦没,太祖欲求合葬,原辞曰:“合葬,非礼也。原之所以自容于明公,公之所以待原者,以能守训典而不易也。若听明公之命,则是凡庸也,明公焉以为哉?”太祖乃止……

这段记载是说曹操之子曹冲(字仓舒)和司空掾邴原的女儿皆早亡,曹操便向邴原提出将两人合葬,邴原以“合葬非礼也”作为理由推辞了,曹操也就没有再勉强。但据《三国志·魏志·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载,曹操后来还是为曹冲聘娶了甄氏亡女与之合葬。又据《资治通鉴·魏纪四·明帝太和五年》记载,魏太和六年(232),魏明帝曹叡的爱女曹淑死了,也为她取了文帝甄皇后的亡从孙黄与之合葬。

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 曹操高陵出土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郑朝晖摄

东晋龙纹鲜卑头拓片 上海博物馆 乐艺会资料

到了唐代,“冥婚”之风在统治阶层中更为盛行。例如:唐中宗李显的长子李重润,曾被高宗立为皇太孙,后来因为私下议论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被武则天下令杖杀,年仅十九岁。据《旧唐书》卷八十六“高宗中宗诸子”载,“重润风神俊朗,早以孝友知名,既死非其罪,大为当时所悼惜。中宗即位.追赠皇太子,谥曰懿德,陪葬乾陵。仍为聘国子监丞裴粹亡女为冥婚,与之合葬。”1971年在发掘懿德太子墓时,发现“石停内尚残存二副人骨架……其中男左肱骨、左右股骨、盆骨及女左右肱骨、左右挠骨比较完整。经鉴定:在男骨盆上有一条明显的骨髓线,断定其年令不超过20岁,与文献记载懿德太子卒年仅19岁基本相符”[①],而那副女性骨架便应是裴粹亡女。

西安碑林石刻博物馆藏唐李寿兽首龟形墓志 乐艺会资料

又唐中宗时,韦皇后也曾将自己的亡弟、汝南王韦洵与中书令萧至忠的亡女冥婚合葬。后来李隆基发动宫廷政变,把毒死了中宗、准备临朝称制的韦皇后及其党羽全部杀掉,萧至忠怕连累自己,便掘开韦洵墓,抬回女儿的灵柩,表示两人“离婚”了。

除了统治阶层以外,“冥婚”风俗也同样存在于民间。《元史·列女传》曾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女子杨氏,东平须城人。丈夫郭三,从军襄阳,杨氏留在家中服侍公婆。元世祖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郭三死于戍所,杨母想让女儿改嫁,杨氏不从,“号痛自誓”,杨母只得作罢。后来郭三尸骨被送回家中,郭父想到杨氏年纪轻轻,将来终究要改嫁,不可让自己的儿子“鳏处地下”,便想求乡人的亡女与之冥婚合葬。杨氏知道后,不食五天,自缢而死,与其夫合葬在一起。《元史》将此事采入《烈女传》,显然是将杨氏作为一个“贞妇烈女”的典型来加以褒扬。但在我们今天看来,她不过是封建纲常伦理的一个牺牲品;而“冥婚”风俗的存在,则是促使她白白断送自己年轻生命的直接原因。

元代仪仗俑 焦作市博物馆 乐艺会资料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我国封建时代婚姻制度的一大特点。“冥婚”的男女双方,虽然已不在人世,谈不上什么听命于父母,但却还是少不了媒人。于是,一种专门以次为业的人便应运而生,称之为“鬼媒人”。宋代康誉之在他的《昨梦录》一书中对此曾有记载:“北俗:男女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命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鬼媒察乡里死者而议,资以养生焉。”该书还记载了当时进行冥婚的一些形式:先是“通家状细帖”,即两家通过媒人交换帖子,介绍双方的家庭情况,然后进行祈祷和占卜,占卜以后就开始置备衣服,“男冠带女裙等必备。”接着,就由媒人来到男者墓前,“备酒果,祭以合婚:设二座相并,各立一小幡长尺余者于座后,其未奠也,二幡凝然直垂不动;奠毕,祝请男女相就,若合卺。其相喜者,则二幡微动,以至相合,若一不喜者,幡不为动”。

作为封建时代的特有产物,“冥婚”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近代,直到新中国成立,随着封建迷信的被破除,这一封建陋俗才得以根本禁绝。

[①]陕西省博物馆、乾县文教局唐墓发掘组:《唐懿德太子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7期。

本文已经获得作者授权发布

本文原刊《历史大观园》,已经作者增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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