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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劝告,执意娶她为妻,为了离婚赔上了性命,晚年含恨而去

 古稀老人赵 2019-09-27

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人是蒋梦麟,中国近现代著名的教育家。

蒋梦麟一生致力于教育工作,他是北京大学历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校长。当然今天我写的重点不是他的事业,而是他的感情。

蒋梦麟一生经历三段婚姻,原配妻子是孙玉书,两人是包办婚姻,育有三子一女,因为是包办婚姻,所以二人谈不上有多深的感情。

第二任妻子是陶曾谷,她是蒋梦麟好友高仁山的妻子,高仁山去世后,蒋梦麟同情陶曾谷的凄凉处境,对她呵护有加,照顾备至。不久,蒋梦麟出任国民政府首任教育部部长,陶曾谷成为他的秘书。日久生情,二人坠入爱河。随后蒋梦麟与原配离婚。

胡适与夫人

二人要结婚时,有的朋友支持,有的朋友反对,当时的证婚人是胡适,但因为胡适的妻子江冬秀反对胡适为蒋梦麟、陶曾谷证婚,就在结婚当天锁上大门不让胡适出去,最后胡适跳窗“脱逃”,成其美事。这个事情一时间也成为当时文人之间的谈资。

蒋梦麟与陶曾谷结婚后,夫妻感情倒是相当和谐,婚姻生活也算美满。

下面重点就来说说蒋梦麟的第三任妻子——徐贤乐,她出身望族,从小生活条件就很优越。

徐贤乐

当时蒋梦麟的第二任夫人陶曾谷已经去世,期间有很多人为他说媒,但他都不为所动,直到两年后遇到徐贤乐。两人认识时,徐贤乐已经年过半百,但是徐贤乐看起来很年轻,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风韵犹存。

很快蒋梦麟就被这个半老的徐娘所倾倒。蒋梦麟在写给徐女士的第一封情书里面就有:“在我见过的一些女士中,你是最使我心动的人……

认识三四个月之后,蒋梦麟对徐贤乐已难舍难分了,蒋梦麟还曾经用金边皱纹水色纸书写五代艳词高手顾琼的一阙《诉衷情》:

永夜抛人何处去?绝来音,香阁掩,眉敛月将沉,争忍不相寻?怨孤衾。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他特别注明“敬献给梦中的你”,倾慕之情溢至言词。

很快两人就开始商量结婚的事。与蒋梦麟第二次结婚时的情形不同,两人的结婚这次招致了所有亲朋好友的反对。

原因只有一个,徐贤乐这个人极度爱财,而且薄情寡义。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标准的拜金女。

好友胡适闻听两人要结婚,更是在病床上提笔写信劝阻:

她(徐贤乐)在这十七八年里对待许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谈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财产管理权”,结婚后则闹得男家“一文不名,六亲不上门”

胡适的这封信直接将徐贤乐的为人写的清清楚楚,这样的女人根本娶不得。

其实,蒋梦麟只要稍微冷静一点,便知道胡适所言不假,因为他俩刚刚相爱一段时间,徐贤乐便向蒋梦麟开口要20万,蒋梦麟只给了8万,其中6万是买订婚戒指,2万是做衣裳,徐贤乐便对此很不满意。

可是热恋中的蒋梦麟哪里会冷静思考,完全被徐贤乐的外表所迷惑,听不进好友的一丝劝告。

胡适也知道蒋梦麟听不进劝告,便继续写信,同时为他出谋划策:

我万分诚恳地劝你爱惜你的余年,决心放弃续弦的事,放弃你已付出的大款,换取五年十年的精神上的安宁,留这余年‘为国家再做五年的积极工作’。这是上策。万不得已,至少还有中策:暂缓结婚日期,求得十天半个月的平心考虑的时间。然后在结婚之前,请律师给你办好遗嘱,将你的财产明白分配:留一股为后妻之用——最后必须留一股作为‘蒋梦麟信托金’(Trust fund),在你生前归‘信托金董事’执掌,专用其利息为你一人的生活补助之用,无论何人不得过问;你身后,信托金由信托金董事多数全权处分。你若能如此处分财产,某小姐必定不肯嫁你了,故中策的效果也许可以同于上策。”

胡适还写道:“我也知道(写信劝阻)太晚了,但我昨晚细细想过,今天又细细想过:我对我的50年老友有最后忠告的责任。我是你和曾谷的证婚人,是你一家大小的朋友,我不能不写这封信……”

从这信中看,胡适是真着急了,要知道,此时的胡适已经生病住院(生命已接近尾声),在这种情况下,胡适还劝阻蒋梦麟并为其出谋划策,可见其友情深厚。

不仅胡适劝阻,还有陈诚、张群等人都劝阻蒋梦麟不要娶徐贤乐,以免晚节不保。这么多人劝阻,也可见徐贤乐人品多么的差。

然而,苦口婆心的劝阻没有用,蒋梦麟依旧与其结婚。

婚后没多久,果然都按照胡适说的来了。

1962年年底,蒋梦麟不小心伤了脚住院治疗,住院未久,徐贤乐便心生不满,于1963年1月19日借口回家做年糕,将自己原在蒋家的户口迁了出去,并且把行李也搬回了自己原来在“中央信托局”的宿舍。

蒋梦麟伤愈出院,徐贤乐已经不知去向。不仅如此,在蒋梦麟住院期间,徐贤乐将存折、股票、土地全都过户到自己名下,可真够狠的。

看看,这就是徐贤乐,只能同享乐,不能共患难。

此时的蒋梦麟终于看清了徐贤乐,4月10日,蒋梦麟正式以“不堪徐娘虐待之苦”向台北地方法院正式请求离婚,继而又专门举行记者招待会。会上蒋梦麟老泪纵横的控诉徐贤乐:

我坚决要和徐女士离婚,我有道理,也有原因的,到现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渊,我深深地后悔没有接受故友胡适之先生(此时胡适已经去世)的忠告,才犯下了错误。我愧对故友……

这边徐贤乐也不甘示弱,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反唇相讥,对蒋梦麟大肆批评。

写到这,大家是否还能想起上文,胡适在信中是如何评价徐贤乐为人的:

在谈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财产管理权”,结婚后则闹得男家“一文不名,六亲不上门”。

看看,总结的多么到位。

1964年1月23日,这场旷日持久、轰动台湾岛的离婚官司,最终经人调解而息讼,蒋徐二人协议离婚,由蒋支付给徐赡养费50万元。徐贤乐无疑成为了最后赢家,而且用的是她一贯的套路。

尘埃落定后仅仅半年,6月19日,被离婚折磨的身心疲惫的蒋梦麟,在爱恨交加中因肝癌病逝,终年78岁。

蒋梦麟(左一)、胡适(右二)

而徐贤乐则一直活到了2006年,对了,她出生于1908年,大家自己算算她活了多少岁吧。唉,写到这,我也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如果蒋梦麟能听好友的劝告,也不至于晚节不保、含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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