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坐落于青海,律师人均创收却直逼红圈所,他用16年践行律所一体化模式

 gzcpalgvwf5dya 2019-09-29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演讲 | 陈岩 树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来源 | 新则·开言第三季『以行为知』

大家好,我是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的陈岩。
 
30多年的律师生涯,让我坚定地认为,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来设立。
 
- 1 -
我的第一家律所,暴露出提成制的种种问题
 
我1983年参加工作,35年来一直在做律师。我进入律师行业,不是自己的选择。从警察学校毕业后,按道理我应该被分配到公安局,但是阴差阳错,我被分配到了司法局的法律顾问处工作。
 
后来,单位委任我创建一家律师事务所,当时律所还是国有体制。我们这家所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有从业经历的律师只有我一个。甚至严格来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始于86年,我87年才拿到律师资格证书,去创建律所时都算不上是律师。
 
当时的条件很艰苦。我开着司法局配的三轮摩托车,到处去找客户。记得在一个三九天,我开着摩托车东跑西跑,脸上都冻出了口子,血一直往下滴却毫无知觉,我一擦,看到手上的血才知道。
 
若干年后,这家律师事务所成为了青海首家创收破100万、破200万和破300万的律所,这在当时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因为当时在青海代理一起刑事辩护案件,律师费只有30块钱。我为了办一件30块钱的案件,在果洛往返,一次就要800公里,我跑了25趟。
 
这家律师事务所还荣获了国家颁发的二等功勋章。我们把它由事业单位改制成为合伙制,使它成为青海省首家事业单位改制的机构;同时,我们还收购了一家律所,它也成为青海首家设立省内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
 
但是,尽管这家律所发展这么好,我还是不满意。我感觉在提成制的制度下,律所有很多问题都无法解决,甚至影响了未来的发展。
             
首先,律师评价体系非常单一。评价一个律师的业务水平、社会美誉度,只看他的创收高不高。
 
其次,新律师难以得到有效的培养。提成制律所对于带徒弟有三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我愿意带你,再给你一些打车吃饭的费用,就很不错了;第二种认为,我培养你,你应当给我付培训费;我们律所持第三种看法,我们认为,培养出一个大学生不容易,我们应当给这些年轻的律师发工资。当然,这样的工资在现在看来也是不高的,因为高了我们也发不起。
 
再次,提成所很难实行专业化。我的老师曾经教育我们,万宝全书式的律师是行不通的,一定要做专业律师。但专业化在提成所里面,在当时青海律师行业的大环境下,的确是很难实行。
 
当时我们为了提倡专业化,在事务所划分了房地产部、金融部、证券部等等七八个部门,然而一旦来了案源,每个律师都想做那些最赚钱的案子,绝不会因为挣钱的案子不属于自己的专业而不做,导致专业部门形同虚设。
 
我在原来的律所,创收能力是最强的。只要找我的案源,我都会分给其他的合伙人和骨干律师们,金融的案子给金融部律师,房地产的案子给房地产部律师。然而,有律师反对说,你不能这样。
 
当时的青海一栋楼几十万块钱就能盖起来,而一个贷款合同纠纷,少则几百万,动辄上千万,标的额相差很大。一算下来,金融案件工作量小,技术含量低,收费高;房地产案件工作复杂,疑难程度高,收费低,律师当然不愿意做。
 
因此,专业化分工的问题没有解决,律师之间的收入平衡、业务分配的问题也没有解决。
 
前面已经提到,2001年左右我们通过收购的方式设立了分所,这在青海省是比较超前的。分所设在格尔木市,我知道它是赔钱的,因为那时格尔木市的经济还没有发展起来。但如今,格尔木市已经成为青海省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城市,其所在的海西州GDP一度超过西宁。
 
从长远角度,这家分所是有发展前景的,但在分所设立之初,合伙人层面形成了很大的分歧,很多合伙人怨声载道,说为什么花这么多钱去做亏本的事情。
 
这让我不由思考,如果继续坚持提成制,律所的长远发展还有没有希望?不管是专业化,还是年轻人的培养,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客户利益最大化的问题,而我发现,以当时律所的状态,这五个方面问题导致的核心是无法为客户提供优良的服务。
 
- 2 -
设立一体化新所,破除提成制弊病
 
在这种情况下,我做了一个决定:设立一家一体化的新律师事务所。
 
一体化的好处是什么?我想有这样几点。
 
首先,降低交易成本。
 
律师与客户打交道是有成本的,如果每个律师都自己去和客户谈判、达成协议、提供服务,成本一定是最高的;如果是律所负责对外谈判、和客户打交道,律师只需要做好业务,一定是交易成本最低的一种方式。
 
科斯在《论企业的性质》这篇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论文中就提出,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交易成本。
              
一体化的律所,还可以解决短期利益导向的问题
 
梅斯特在著作《专业服务公司的管理》中,就强调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一定不能追求以短期利益为导向的薪酬体制。
              
被绩效主义毁掉的索尼公司,就是一个反面例证。
             
稻盛和夫也多次呼吁,凡是以金钱蛊惑人心的分配体制都是有问题的,因为它不能激发人工作的真正激情。
              
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创造者,一定都是以内心的激情为动力,并且排除了任何杂念。要想成就企业的事业版图,成就每一个人的价值追求,一定不能以金钱作为衡量标准。
 
我们律师事务所也不应当只单纯地以金钱的方式激发大家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一定很快就会消失掉。
 
我们从事律师职业,是为了幸福的生活,那么,什么才是最幸福的状态?美国一位学者在《心流》这本著作里面说,心流的状态一定不是被外在诱惑,而是自己纯粹无私去做一件事情。
              
所以,我认为一体化的律师事务所,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提成制带来的种种问题。那么,什么是一体化?
              
我所理解的一体化,首先是愿景、使命和价值观的高度一致。如果我想我的事,你想你的事,这不叫一体化。
 
第二,律所的战略一定要保持一致
 
第三,业务管理和协同一体化。不能这家分所需要那家分所帮忙的时候,说对不起,我们是利益各自分配的,我们的业务之间没有协同和调配。
 
第四,运营管理也必须是一体化。我们树人所这么多年,运营管理一直由本部统一完成。每个月要召开月度运营工作会议,把全所的经营数据、工作完成情况、用时情况全部统计到一起,分析我们到底是盈利还是亏损、我们有没有偏离既定的战略方向。
 
第五,财务管理一体化。不能是北京的所由北京来管,青海的所由青海来管。
 
最后,薪酬标准也是一体化。我们事务所律师的层级都是全国统一的,只不过每个地区按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薪酬标准。从秘书到律师助理,再到主办律师、主管律师、授薪合伙人、合伙人,这个架构和对应的工资体系是不变的。
 
- 3 -
危机和改革:最困难时,律所濒临解散
 
今天开言的主题是以行为知,而我们的『行』,是一个历经坎坷的过程。
 
树人所设立之初,我就拜会了泰和泰的程守太主任,向他请教律师事务所应该怎么做。我们向四川的律师、重庆的律师都认真学习了经验。我们每天加班加点,一位同事经常半夜十二点一点回家,只能翻小区大门,一次差点把衣服给扯破了。
 
然而,即使我们每天如此辛苦地创业,06年时树人几乎倒闭。
 
我们创办新所时定了一条规矩,原所的客户一个都不能带。因为我原来所在的律所就是青海省最好的所,如果把客户带走,把这家所拖垮了,我是有责任的。我们没有带走一个客户,把业务全部留在了原所。
 
我原本信心满满,认为像我这样一个青海省资深的律师,业务应该是不愁的。但是三年下来,我们真的是难以为继,濒临破产。
 
这时,我的合伙人对我说,要么咱们改回提成制,继续一起干,我相信只要在提成制之下,我们一定能干得很好。如果你还要坚持公司制、薪金制,对不起,我们就不干了。
 
我是这样回答的:

如果你们认为提成制是最好的,你们干,我走;如果你们认为这家所还应当继续走公司制,那我们就一起往前。

 
最后,其他几位合伙人都选择了离开,就剩下我一个人。
 
一位客户看到我们走投无路,找到了我,说:我知道你们现在遇到了危机,我想帮你们。第一套方案是我们收购你这家律所,把你们的人全部吸收进我们企业,律师就转做法务,行政财务还继续做之前的岗位。
 
我去和律所的年轻律师们商量,他们表示还是愿意继续做律师。于是,这家客户又告诉我第二套方案:你报个价,把我们的业务全部包下来。
 
当时我们每年从这家企业收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只有3万块钱,我不知道这个价应该怎么报,客户就说:那我给你说个数,300万律师费够不够?
 
当时我真的是惊呆了,特别感动,当天晚上就把服务协议签了下来。从第二天开始,整个树人所的律师80%的精力都投到了这家企业上。
 
那时正是这家企业发展壮大的时候,需要大量律师的服务。我们跟着企业到了四川、重庆、西藏、云南,跑了十几个省,到处去做收购兼并,甚至和国外的律师进行沟通谈判等等。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律师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培养,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得到了发展,这才有了树人所的今天。
 
那么,律所发展好了,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不是的。
 
律所发展好了,不需要开拓业务了,合伙人们觉得很爽,就进入了舒适圈——直到今天,树人所的获客能力还是较弱,有待进一步提高。
 
合伙人的上升通道也封闭了,我们没有吸收新的合伙人。然后,就出现了员工流失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同时,我们不知道树人所要去向哪里。设所之初,我们有一个雄心壮志,要办成『四化』的律师事务所:公司化品牌化专业化等等。但是合伙人们日子过得太好了,太舒服了,都已经忘记了。
 
于是,律所又开始停滞不前。到了2015年,我们感觉到危机越来越逼近,如果再这样下去,树人所甚至可能要解体。因此,我们进行了改革。
            
首先调整薪酬制度。为什么人才流失,因为薪酬制度不合理,尽管我们当时给员工承诺了很多,并且确实做到了,但是员工不买账,因为月薪之外的年终奖、奖金等大量的福利,员工不是马上可以得到的,这证明我们的薪酬制度有问题。
 
同时我们吸收了新的合伙人,使合伙人团队的活力大大增强。我们还制定了合伙人的行为规则,也明确了事务所的发展基金
 
发展基金永远不参与分配,哪怕是合伙人要退休,甚至如果律所哪天不存在了,这笔发展基金也将投入慈善,任何人不能分不能留。这样才能保证树人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
 
有了这样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年轻人的心就定下来了,事务所往前发展就有了更大的动力。然而,光有这些还是不够的。
 
去年有人问我,你们树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战略是什么?我就懵了,我们的战略是什么呢?
 
从设所到现在,我们没有进行过清晰的战略定位。所以,去年我们梳理了愿景、使命、价值观,今年就重点制定了事务所的发展战略
             
首先,聚焦四大业务板块。
 
第一,矿产资源法律服务。青海省是一个矿产资源大省,我们从一开始就做矿业法律服务,16年以来一直在这个领域深耕。我们的微信公众号上有一个叫『条条矿况』的栏目,每周编录有关矿业能源法律及相关最新事件。
 
第二,金融法律服务。在青海,金融证券这一块业务我们是做得最多的。
 
第三,民商事诉讼。民商诉讼也是树人所这些年发展比较快的一项业务,目前占全所创收的30%以上。青海省的律师事务所在最高法院的案件数量,树人所排第一。
 
第四,重组并购业务。
 
我们只聚焦这四个板块的业务,其他的都不做。尽管我本人最早做刑事辩护出身,到后来的民事诉讼、非诉业务,什么都做过。但是,什么都做的人,一定也是什么都不行的。
 
其次,形成全国的战略布局。
 
07年我们在北京设分所,这两年开始逐步在西部设所,以形成我们新的全国战略布局。
 
最后,实现跨越式增长。
 
行业普遍认为,律师行业创收应当占GDP的1‰,而青海省2018年GDP总额是2800个亿,青海省律师创收应当是2亿8千万,按照这个数字估算,青海全省的律师业务创收中,我们占了15%。
 
未来,我们的战略目标仍然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增长。
 
- 4 -
一体化的成果:优秀的人才和良好的业绩
 
我们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这么多的问题,是不是说明一体化的律所格外坎坷?一体化到底行不行得通?
 
作为一家坐落在西部边陲、青藏高原上的律师事务所,这么多年来,我们还是取得了一些成果。
 
比如我们的人才培养
               
我们的四大业务板块,都有大家投票选出的领军人物:

卢晓武律师是国内能源矿业领域知名的律师;钟永福律师是青海省最好的证券金融律师;黄小伟律师是青海省在最高法院案件数量排名第一的律师;马青虎律师是青海省做破产重整业务最好的律师,他负责的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业务,获得了最高法院、证监会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的表彰,在此之前,青海省政府从未为一家律所或律师专门发文表彰过。
 
这些年我们还培养了一批80后90后的年轻律师,这几位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蔡贤龙律师在树人所被称为『行走的图书馆』,对年轻人的培养有独到心得;许婧律师是我们派驻西安所的主任;喇海翔律师是我们即将派驻到四川的主任;喇成霖律师是青海省建筑房地产领域的优秀律师。
 
是真的没有想到,现在的年轻人无论情怀,还是业务能力,还是眼界,都比我们当年高得多。
 
树人所人不多,目前还不到70个人。但是,一体化的律所一定是刚开始发展慢,培养人才也主要靠自己培养,不可能大量靠横向招聘,到了后期才能厚积薄发。
 
我想,我们还是坚守一体化,哪怕慢一点,一步一步稳扎稳打。
 
同时,我们也形成了团队化的作业模式
             
部门下面设小组,每个小组有3~7位成员,组长带领大家一起干,两到三年就能再培养出一个业务小组,我们的业务团队就通过这样的模式不断复制。
 
这几年我们也取得了一些业绩,尽管没有办法跟四川、重庆、陕西的律师相比,但在当地真的算是不错。
            
我们比较了一下,2016年,和全国TOP 30的律所相比,我们的合伙人人均创收达到了921万,能在榜单上排到第14位;

 
2018年,我们律师的人均创收达到了153万,合伙人人均创收达到740万,均超过了TOP 30律所中除『红圈所』以外的所。
           
可以看到,并非提成制的律师事务所人均创收高,一体化的律所同样可以做到,一体化所的确是有优势的。
 
树人当初设所的时候,青海省有律师认为我们会有倒闭的那一天,都说:吃大锅饭,能不倒闭吗?去年,我们有一个年轻律师入职,他的夫人考到了当地检察院,同事问她,你先生去哪了?她说我先生去树人所了,同事说,哦,就是吃大锅饭的那家所啊。
 
后来,这位年轻律师就问我,为什么外面对我们是这样的评价?我当时开玩笑地说,你告诉他,真正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我们这样的,提成制律所就是挂靠的,它不是真正的合伙制。
           
这是我们的战略布局。从差异化的角度讲,我们首先是战略高度一致,我们只做这四大板块,别的不做;然后是资源共享,业务统一调配,不是说青海所做的业务,北京所不能染指。我们是全国一盘棋的战略布局。
 
- 5 -
把握趋势,做一家传承百年的律所
 
我们看到了提成制的不足,也看到了一体化的好处,但未来的律师事务所到底是提成制、平台制,还是一体化呢?
 
去年我带着这样的问题,去了美国最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和哈佛耶鲁的法学院学习。我们了解到,在美国律师事务所的百年发展史中,1900年到1980年,是传统的金字塔模式:
              
1980年到2008年,是新的钻石模式:
             
那么,未来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是什么样?哈佛大学的教授告诉我们说,这是未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的模式:
             
合伙人、律师、职业经理人、可替代的服务供应商、科技,共同组成未来的律师事务所。我想,提成制律所如果不经过大面积的变革,一定不会成为这种模式。
 
从未来发展趋势上看,我认为一体化势在必行。
             
我们律师事务所叫『树人』,大家可能觉得这个名字挺奇怪的。首先,这个名字来源于我对我的老师的一种敬爱。他无私地培养、教育了我们,为青海的律师队伍建设作出巨大贡献。
 
同时,树人这个名字还来源于『十年之计在于树木,百年之计在于树人』。我们要办百年传承的律师事务所,就必须要培养一代又一代有情怀的、守道义的律师,才能够真正地成就客户,为客户创造最大的价值。
 
谢谢大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