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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行为如何“正当化”?

 limaocn 2019-09-30

题记:本文仅面向有一定办案经验和法律基础的律师和法律共同体同仁

前几日,受律界前辈翟老师之约,欲面向律师界讲授金融科技行业里的法律问题,认真思考了这个课题。

观察和研判了近期同行们的案例,深深担忧:检察官行业愈来愈专业化(几乎都是名牌大学刑法学硕士毕业,甚至博士毕业)实体法与程序法功底深厚,反观律师行业,专业化程度不高,肯专心做一个行业、一个领域、一个部门法的律师太少,名不副实的律师不少。

由此,我的思路是:实事求是,从弱项补起,系统地了解较为先进的刑法理论,然后,用到我们的办案实务中来,以期为当事人创造更多价值,也不虚度此生。

必须承认,若干年来我国刑法学术研究还是向德国、日本学习的,同事兼好友韩友谊先生推荐使用德国刑法总论教材,买回来研读后发现,难以望其项背,不适合普及;后发现日本学者的书更为细致、清晰,加上我有点日语基础,在译者出现Bug的时候,还能勉强理解原著作者的想法,遂,选择日本刑法大咖前田雅英先生的刑法总论,跟大家分享,以下就是我的读书笔记:

最后,征求诸位老友意见,每周五设定一天的法律专业版,是否合适,是否可以满足读者的需求,恳请诸位在公号后台留言,我们会根据大家的观点,决定存废和修葺。

生活是美好的,我们需要底气去迎接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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