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和(1924-1948),浙江鄞县人。194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由党组织安排进上海电力公司杨树浦发电厂工作。1948年4月被国民党军警逮捕,同年9月30日在旧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枪杀,时年24岁。 1948年4月21日,国民党军警逮捕了王孝和,关押在警备大队进行审讯。审讯中,面对凶神恶煞的特务,王孝和面露微笑,一言不发,坦然处之。 特务恼羞成怒,对王孝和轮流施以“电老虎”“磨排骨”“辣椒水”等酷刑。4月22日,王孝和再次被施以酷刑,直至昏迷。23日,特务对王孝和动用电刑。 敌人从王孝和那里什么也没有得到,便将他判处死刑。王孝和坚定地说:“死无所惧,只要我活一天,就要同敌人斗争。”在牺牲前,王孝和先后写下了三封遗书,他号召战友们“为正义而继续斗争下去!前途是光明! 9月30日上午,王孝和在提篮桥监狱刑场英勇就义,时年24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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