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音乐如时响起,她站在人群中间,被那些身体更彪悍强壮的女人们用胳膊肘一寸寸往外掣,渐渐挤出人群外围,占据一个孤零零的边角。 她始终是像小学生般认真虔诚的样子,跟着领舞一会挥胳膊,一会动脚,然而始终不在节奏上,动作僵硬迟缓,有种莫名的喜感。 我们会嬉笑着叫住她,她侧过头回应,微笑,露出一排黄牙。 我无意诋毁她的意思,她是一个有些矛盾的女人。 她常年穿着红、黄、绿等俗艳的衣服,这当然和审美有关,我朋友称之为“乡村古惑仔”式审美。 每次见她,她都穿着和上一次不一样的衣服,我猜她经常买新衣服,而且据我妈所说,“价值不菲”。 但每件衣服均是袖口布满油晃晃的污渍,衣摆像一张泛黄腌渍数月的咸菜。 这和我理解中的“出轨的女人”相差甚远。 她们都是牙尖嘴利,精于打扮,虽没有八分的美貌,但也媚眼如丝。 她看起来不聪明,离世俗的好看也差了十万八千里,当世人津津乐道她当年的“事迹”时,我甚至怀疑这是否是同一人。 我和他儿子同岁,在我们五六岁的年纪,她和一位打工认识的男人相爱了。这件事情传遍了整个村子,在离婚都还是禁忌的年代,婚外恋显得更不容宽恕。 人人应像垃圾一样唾弃她,她从此在这里无须臾的立锥之地; 男人颜面尽失,暴力殴打她,以发泄心里不满。 可是,没有。 大概所有人,都抱持着和我同样的看法:这不大像一个可以出轨的女人,她许是被什么蛊惑了吧! 人们好心劝慰她,以为她只是因为生活太过无聊而犯的无心之失,男人原谅渴求她,希望她与之不再往来。 至于那个出轨的对象,被大家一直认为是阴险狡诈之人,是因为他的勾引,才让一个老实巴交的妇人做出这样的事来。 邻里亲朋显得尤其团结一致,他们抗起锄头,找到他住的地方,殴打他,羞辱他。 她知道消息,从家里脱身,见到被打的鼻青脸肿的那个人,瞬间痛哭崩溃,她跪地祈求,她抱着他们的腿奋力阻止,她像一把破旧的扫帚,被拖来拖去,还是没能阻止这场施暴。 她又被人架了回去。 第二天,是冬日的清晨。 寒风凌烈,行人寥寥。 村庄里嘈杂声忽起,“昌凤跑了!” 这个叫昌凤的女人,刚从家里逃脱,便被发现。 许是挨打那天,她就和他定好了私奔的时间。 一众人等追过来,她到了马路,挥舞衣裳拦截车辆。 没有司机敢在这阵势前停车。 她又不断奔跑,不断祈求众人放过她。大家麻木地围观、拖拽,都耗尽了力气。 僵持了多时,她突然在众目睽睽下扯下外衣,裤子,只剩内衣内裤。 在这凌冬的清晨,寒风吹过,她嘴唇发乌。 她以这样一种架势,像众人宣战,像众人表明她的不可妥协。 众人纷纷定住,不敢靠近。 她疯了。她许是精神受了太大刺激。众人下了结论。 又和疯子较什么劲呢? 人群不再拖拽她,她搭上一辆货车,绝尘而去。 衣服、裤子散落在马路上,留下狼狈不堪的现场。她在货车上,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随着车子渐行渐远,消失在地平线上。 她是个没有血肉的人,扔下这么小的儿子,你看她,头都不回!众人呸了一口,各自散去。 二十来年没有消息。 忽然有一天,她托人和还在这里的亲戚捎信,想回来盖房子。 大家似乎是遗忘了,也似乎是原谅了,她很顺利地回来,盖了房子。 当初那个男人成了她老公,还有个不到十岁的女孩儿。 他们一家,作为外来人口,和这里格格不入。 人人皆当她做疯子。 她和私奔那人,没有固定工作,住在我们这里最偏僻最不起眼的房屋里,被所有人排斥,和当初的亲友断了往来。 他们成日争吵,像积怨多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酗酒、殴打、还击、吵闹,这就是他们的日常。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们都过得很不幸福。 得不到的就更加爱,太容易的就不理睬。 大概是我们每个人的注脚。 看吧,当初不懂珍惜,落得现在这个下场。 但也许是生命太卑微了,所以纵使是在悬崖处开了一朵小花,我们也愿意不顾危险将它擎住。 因为这一点喜悦,可以照亮我们的整个生命。 我问过她,你后悔吗? 不后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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