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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本质是什么?

 Wdjljjfj 2019-09-30

'将心'谈逻辑

写在前边的话

在前、几次、发送过关于文化的论述文字,其中'逻辑'又无疑是这其中的关键点——相当于'文眼'吧。有鉴于此,笔者斟酌再三,决定将有关于'逻辑'的论达也发在这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若果能抛砖引玉,引发大家思索一番,也就是笔者得偿所愿了。

一,逻辑的概念、层次问题

逻辑:人的认知规律性要求。这是狭义的逻辑概念。

在更广阔的视野里,逻辑可以有这样几个'层面:

1,物自在逻辑。具体指:此在之所以称为此在的规律性要求。属存在范畴。而存在则指'对象能与我们发生关系的事实。

2,生命逻辑。生命是一个其内在与外在既相互联系、又彼此区别的、可自主运动的对立统一体。生命逻辑,指:生命在自我经营模式上的规律性要求。

3,人的逻辑(即通常所说'逻辑'),具体指:人认知的规律性要求。人的特殊逻辑天赋,使人成其为人,并有了可书写的文化等。属形式科学范畴;

4,必然逻辑,具体指:使各存在成其为各存在的规律性要求。使物质、动物、人称其为自身的,非'必然逻辑”(或可称'第四逻辑')莫属。

尤其,当我们把某些事态当做'存在'时,必然逻辑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更加突显。

二,

要点论述

①,逻辑是一种存在——如果把存在分两种:自然存在、文化存在;其中,经人类创建的存在即为文化存在。余为自然存在;显然,要么自然,要么文化,所有存在都必寓其中。

②,作为文化存在,逻辑是在形式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总是先有文化生活的具体事实,再有某文化对象是何、为何、怎样等的具体概念。实际上,这个过程,就是对象的由其'存在'到其被'意识'转化的过程。

③,逻辑存在与文化存在一样,虽是经人类发见——从而与人这个发见者、与发现行为本身一道存在——但显然,人及其文化的产生也应纳入自然、逻辑视野。实际上,逻缉亦有自然、文化的两付面孔。

④,从认知学的角度看,自然与文化,是对立统一的一组矛盾存在,二者彼此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条件。因之,自然是文化观照中的自然,文化是自然蕴含中的文化。而人的逻辑能力则是人所独有。

⑤,我们总是与文化共生、与逻辑同在。而正是人的逻辑能力使人能够'为万物立法'(康德)、成为'万物之灵'(《尚书》)、并最终使'万物皆备于我'(孟子)。逻辑是促成人类文明进步的根本性力量。

三,逻辑与文化的关系

1,人与文化是总是同时诞生的(可见上文之文化')。而对象的(天赋)逻辑能力的存在则优于以上各对象。正是由于人具有这样的(天赋)逻辑能力,人所面对的'自然存在'、变而成为人所创造的'文化存在“才成有可能。

2,如果把所有对象的逻辑能力都归为存在范畴,人的'逻辑”概念也就属于(人的)意识范畴了。作为意识的逻辑是包含于文化中的、是文化的'筋骨”;而逻辑能力则是可为人的意识所反映、但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

3,在人的生活中,文化与逻辑总是有各种奇异的角色变幻——如果把逻辑归于形式科学,文化总要符合形式科学的要求;如果把逻辑当做人的文化对象,其边界背景就会异乎寻常的难以揣度,甚至会变得'玄而又玄'……

4,逻辑与逻辑推理又是不同的。如:同样是表述,可能运用诗歌、散文、看图说话……当然也可以用'逻辑推理'等,这只是文化的形式问题——而“推而导之、理而顺之”,才是'逻辑推理“的价值实质。但它们却可以同属于形式科学范畴。

5,无论作为认知科学、还是形式科学,“逻辑”都是随着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渐次被发掘、确立、推广起来。但这并不妨碍历史上的所有人,生活在或古老、或偏远、或落后的文化和逻辑之中。这就如同空气之于我们——我们呼吸空气何止千年万年,但,弄清其成分,也是很晚近的事。

6,生命的不同形式,与生命的不同生存逻辑是同治的。这也是形式与内容的另一种统一吧。生命的经“自我”能动支配而存在,是生命与非生命之间的、唯一可靠的界限表达(微生物除外)。这里的“界限表达”,指,能够区别彼(生命)与彼(非生命)的唯一性表达。

7,“鸡鸭不同话”、“猫狗势不同”等,都较好的诠释了生存体的生态模式、经验模式之间的特定效能关系。[猫的挑起尾巴,表示解除警戒。而,狗的正好相反]。这两种动物的身体语言的不同,是建立在其不同的生存策略之上、而且与历史是相结合着的。

8,在形式科学内,逻辑是有其程式化要求的;如:三段论、归纳法、演绎法、溯因法等。而作为内容,逻辑的呈示方式却有无限的可能;如:医学的、运动医学的、运动营养学的等等;甚至,各生命便有有各生命的生存逻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猪往前拱、鸡往后抛”“小鸡不尿尿,各走各的道”……

9,我们可以把用特定方式、对某特定内容的表达称为:段落文化。显然,段落文化,自有其形式上的要求,这就是“形式逻辑”;但其内在也有要求,这就是“内在逻辑”。而我们之所以能够“还原”段落文化的“意含”,无他,我们头脑中,也有着能够还原这意含内在逻辑。

10,具有知识的、感应的、或者习得的种种能够因应变化的“内在逻辑”,是生命区别于非生命、生命的这一种区别于那一种、生命的这一个区别于那一个的根本所在。动物们因不能借助书写的符号进行表达和交流(本能亦属天然逻辑的一种),其现象只能称为'假性文化'。

11,逻辑可以是推理、是方法论、是辩证法等。逻辑是文化的柱杖、桥梁、通道……,逻辑掩含在所有规则、原理、定律等之中。如果,将人类的获得的知识点,看做是逻辑的网点,那么,人类循着逻辑的网点向更高、更远、更广范围的攀爬,就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情形。

12,若眼光内向,则又会发现,人类的文明进步,就是人的通过规则制定、制度保障、规范养成等,排除一切障碍,以保证人类的能够向更大的自由迈进的过程。因之,更多的知识点的积累、更多的感应神经的开放、和更多的逻辑线索的牵引,就意味着更多的选择、更多的机会、和更多的保障。

13,人的个性、格局、视野等,均有天然逻辑成份。天然逻辑,指有别于我们已经记述的、但却分明能够以一种特殊方式,影响我们的思维、感受、情志,以显示其是逻辑存在的另外一种。而且,这个(或称'第四')逻辑,正是使我们获得超然感性、超距感应、超验感受的始作俑者。

14,如果我们潜下心志,还会发现,生命(包括文化)的生存状况如何,究竟是取决于生命的“自我经营”能力;而,生命的“自我经营”能力,即生命的内在“逻辑能力”。乌鸦比麻雀聪明,大象比小象智慧,人的智商有高下之分等,这些不同,就是生命的逻辑能力所导致。

15,生命,无论就其形式、内容等,总是同时被“创造”出来。之后,生命,便以自体逻辑的力量,支撑起其各自的使命,成为生命存在了。人以外的生命,因缺少创造'书写的文化'的能力——也难借助——因而其变化总是极逼仄、促狭、局限……当然是谈不上发展!

16,不同的生命形态,是不同的生存策略写就;不同的生存策略,是不同的环境造就使然;不同的环境,孕育着不同的生命形态……当然,人与自然、与社会、与知识等关系的发生、发展、乃至变化等,追溯起来,总是要复杂得多、也深刻得多。

17,人各有天赋,但,惟科学思维才可对广大人群产生更深远的意义。尽管,人的思维范式有无数种,如艺术的、科学的、宗教的……,生活如同海洋,里面有无数的生命形式存在——人的思维与生命形式的多样性正相等同。而且,人的所有思维都是自带逻辑的。

18,逻辑与规律来自不同的表述场域:人造的留存于文化中的……为逻辑;非人造、自然的……为规律。而逻缉与规律又有着同一'属'的指向:造力。在我们的世界里,造力有、而且只有两种存在形式:天赋于人的、仍在于天的。实际上,一切的规律经人格化处理后,都可以一言以蔽之:逻辑。然而,问题是——

19,关于'天'之类,我们是否也应有自已的'系统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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