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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淮项目管理制度(5)(1)
2019-10-02 | 阅:  转:  |  分享 
  


严店乡引江济淮安置点一期工程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日

为了加强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确保质量目标、进度目标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能够有效实现,使工程管理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分包单位严格按图纸及规范组织施工,且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图纸及规范实施监督。(本制度即进场起执行)

一、新入场人员管理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向项目部提供本人的劳动合同书及承若书(模板由项目部提供),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否则不予进场。考试合格后,办理门禁卡、领取安全帽一个、安全马甲2件,需缴纳100元/人,待退场时,退还50元/人。

二、会议管理制度

(一)工程例会

时间:每周二下午5:00地点:项目部会议室主持人:项目副经理

参加人员:各区域(或标段)现场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会议内容:各区域(或标段)汇报材料已PPT形式,汇报上周进度完成情况及下周施工计划(横道图形式),若本周未完成上周进度计划,注明原因;汇报施工现场需要协调的因素等;汇报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工程所需的材料计划(至少提前三天)、工程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二)技术质量例会

时间:每周四下午4:30地点:项目部会议室主持人:项目总工程师

参加人员:各标段现场负责人、技术员及质检员

会议内容:汇总、总结各标段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项目部提出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各标段上报整改方案、控制措施。下周质量控制的要点及控制措施。

(三)安全例会

时间:每周六下午4:30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主持人: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

参加人员:各标段现场负责人、安全员

会议内容:汇总、总结各标段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项目部提出安全问题整改(回复)完成情况,各标段上报整改方案、控制措施。

(四)联合检查评比

时间:每月25日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主持人:项目经理

参加人员:各标段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质检员

会议内容:由项目部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参与,每月25日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进行联合检查、评比。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根据各标段现场安全、质量、进度进行评分,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年底可推荐“中冶优秀分包商”,评分为90-75分为良,评分为75及以下为合格,在当月结算中扣除本月工程结算的3%,若在下月评分为合格以上,将于下月支付被扣除的3%进度款,连续两月评分为75以下,过程结算中扣除的工程量预结算,待竣工时一并按管理要求扣除。

以上会议在召开后必须向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传达会议精神,且将影像资料上传至项目管理微信群中,达到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推进项目进度的目的。

四、考勤制度管理

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不满足约定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工程、技术质量、安全例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其他管理人员根据会议要求必须到场,如有紧急情况,必须请假。迟到5分钟之内罚款200元/人次,迟到超过5分钟罚款300元/人次,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缺席会议1000元/人次,其他管理人员未经批准缺席会议500元/人次。

五、安全文明施工

1、严禁酒后作业人员进场,一但发现有酒后作业者,除立即停止作业清退出场外,并对安全员处罚100元/次。

2、现场作业区发现未带安全帽的或带了安全帽没有系帽带的,作业人员处罚50元人次,管理人员100元/人次。

3、高空作业发现未系安全带的,处罚施工区域或(标段)安全员200元/次;作业人员100元/人次。

4、未按照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者冒名顶替无上岗证的,发现一人罚款1000元/人次。

5、安全网未按要求搭设至规定高度便进行上层作业面施工的,每处每次罚款500元。

6、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或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7、施工临时用电,一闸多用或乱接乱搭,存在安全隐患的,除立即整改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

8、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否则,除停止作业清退出场外,每次罚款100元。

9、使用溜槽或接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除立即整改外,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10、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未做好安全防护事项或焊接时液化气和乙炔瓶放置未达到安全距离的,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每次罚款200元。

11.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搭设脚手架,凡连墙件数量不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每缺少一处罚款100元。内外架搭设未按规范要求搭设的(剪刀撑、立杆、水平杆、扫地杆、顶撑),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每处罚款100元。

12、危险区域或拆除脚手架时,未设安全警示线,无人看管,罚款1000元/次。

13、严禁高空抛物,如水泥浆、建筑垃圾等,违者罚款3000元/次。

14、现场道路不畅,材料堆放混乱的,危险品未分类存放的罚款1000元/处。

15、在部、省、市及县级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安全未达标要求,被停工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的,罚款10000-50000元/次。

1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发现吸烟者,罚款作业人员100元/人次,管理人员50元/人次。

17、后浇带架体设置为独立支撑体系,在后浇带浇筑之间不可拆除模板及支撑体系,若未经项目部同意随意拆除,罚款5000/次。

18、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材料(混凝土、水泥、砂浆、砌块等)浪费的,按照材料的市场信息价进行统计计算,进行加倍处罚。

19、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至指定部位,在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在超过规定期限没有整改的,罚款500/次。

20、私家车严禁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凡未经项目部许可或未持有车辆出入证明的私家车进入现场,每次罚款200元。

21、在现场施工要注意成品保护,对现场施工好的成品造成损坏的需及时进行整改修复或照价赔偿。

22、各标段所负责区域施工道路每天要安排人员进行清扫,长期未安排人员清扫,现场道路脏乱的,罚款500/次。

23、严禁将施工现场各类材料私自带出工地,一但发现有私自携带材料出现场者除立即停止作业清退出场外,并对该单位处罚500元/次。

24、对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成品及半成品材料等,要在规定区域内堆放码垛整齐,在施工现场随意堆放或堆放混乱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罚款500元。

25、对于损坏、污染严重的安全网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更换,在规定期限内未更换的,罚款500元/次。

26、施工现场脚手架未按照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罚款1000元。

27、悬挑梁底部外端至建筑结构间使用木胶板沿建筑物四周进行全封闭,未进行封闭,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成的罚款1000元。

28、外脚手架上严禁堆放杂物,且要定期清理外脚手架上建筑垃圾,未按照项目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理的,罚款500元/次。

29、未经过项目部允许,私自拆除外脚手架连墙件等连接构件的,罚款1000元/次,并限期整改。

30、外脚手架拆除时未设置警戒区域、安排人员监督的,罚款500元/次。

六、质量管理



隐蔽工程未报验,以及验收不合格未整改到位,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00元/次。现场报验需经各家质检员自检合格后方可报验,凡第一次报项目部验收未验收合格的,第二次报验罚款200元,第二次验收未合格的,第三次验收加倍处罚,往后以此类推。工序施工未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的;除返工整改外,罚款2000元/次。在部、省、市及县级进行安全大检查中,质量出现较大问题,通报批评的,罚款10000-50000元/次。

(一)、钢筋工程

1、钢筋因长时间放置未使用造成严重锈蚀的,罚款50元/根,并进行除锈处理。

2、洞口处规定应设置加强筋而未设置的,罚款100元/处。

3、钢筋焊接、直螺纹接头表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除返工外,罚款50元/处。

4、钢筋焊接、直螺纹接头,送检不合格的,罚款100元/次。并要求全部返工。

5、填充墙墙拉筋、二次结构预留钢筋均需一次结构施工时预留,凡是未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预留的,罚款50元/处。

6、未经项目部许可,私自割除钢筋的罚款1000元/处。

7、模板定位筋焊接在受力主筋上的,罚款50元/处。



(二)、模板工程

1、进场模板必须是全新模板,且模板材料具备出厂合格证明,破旧模板、不合格模板不允许进场,发现一次处罚款1000元/次。

2、在验收之前,相邻两块模扳拼缝超过5mm的,每处处罚50元。

3、砼浇筑及验收之前之前,模板没有浇水湿润或垃圾未清理干净的,每次处罚200元。模板加固不牢导致涨模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每处处罚500元。

4、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擅自拆除模板的或者模板拆除时破坏混凝土外观的,罚款500元/处。

5、楼体接茬处模板根据安徽淮北地区要求,必须按“三步台”施工,接茬处模板设置为抽板式(详见施工方案),在浇筑砼之前,将接茬部位清理干净,若不按要求施工,罚款1000元/次。

6、窗口、门洞口、阴阳角部位模板必须加固到位,不得出现涨模现象,影响后期门窗安装,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结构施工时,必须配合建筑图纸进行施工,当结构图纸与建筑图纸有冲突时,要及时反馈至项目部,凡是对施工完成后缺少的细部构建或施工错误的,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8、上下两层剪力墙交界处模板施工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设置密封双面胶带,发现一处未设置的罚款100元。

9、用于支撑模板的脚手架任何时候都不可以与外脚手架相连,发现此处罚款200元/处。

(三)、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浇筑前,剪力墙底部未进行凿毛的,罚款100元/处。

2、混凝土梁、板、柱、墙存在漏筋的,立即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100元/处。混凝土墙、柱存在烂根烂角现象的,罚款100元/处。

3、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导致蜂窝麻面的,根据面积大小,罚款50-200元/处。

4、混凝土浇筑时,钢筋工、木工、水电工未在现场观察控制的,每工种罚款500元。

5、砼浇筑完成后,楼梯接缝处不平整,罚款1000元/处。

6、后浇带两侧砼在浇筑完成后,两天内必须将后浇带中多余砼清理干净,底板后浇带用旧模板铺设盖板,顶板后浇带按“中冶标准化施工手册”要求设置盖板,逾期一天罚款500元。

7、在模板拆除后,出现涨模区域,必须在三天内将涨模区域进行凿除打磨,否则项目部将安排人员进行凿除打磨,发生所有费用从进度款中扣除。

8、厨房、卫生间、阳台止水反梁需一次结构浇筑,凡是一次结构未浇筑的(悬挑层除外),罚款100元/处;止水反梁存在缺口部位未及时填补的,罚款100元/处;凡是未浇筑止水反梁或反梁未填补完整就进行砌筑的,除返工外,罚款500元/处。

9、水电、消防一次结构预埋管、盒、箱等预埋错误或未预留的,罚款100元/处;

(四)、砌体工程

1、砌筑前,砌块未事先浇水湿润的,每处罚款100元/次。每层砌体垂直度超过5mm的,每处罚款50元。平整度超过8mm的,每处罚100元。

2、水平及竖向灰缝厚度超过10mm的,每处罚款100元。

3、砌体拉结筋漏放或未按规定间距放置的,每少-根罚款100元/根。

4、水电安装未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擅自更改的;除返工外,每次罚款500元。

5、门窗施工未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除整改外,每次罚款500元。

6、内外墙装饰平整度不符合要求、起鼓、脱落除整改外每处罚款500元。

7、砌筑前,要对砌筑墙体两边进行清理,对于砌筑时的落地灰要及时回收利用,凡是砌筑时未进行清理,导致落地灰无法使用造成材料浪费的,每处罚款100元。

8、土建劳务砌筑施工时要配合水电、消防进行施工,凡砌筑完成后缺少预留孔洞的,每处罚款100元。

(五)抹灰工程

1、墙体抹灰质量不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的,且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的,每处罚款100元。

2、墙体抹灰时,砌体与混凝土交界处未设置加强网或设置不规范就需进行施工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每处罚款100元,若多次出现此类情况,则加倍处罚。

3、门窗洞口处抹灰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的,每处罚款100元。

4、室内抹灰完成后,导致室内净空尺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或当地强制性要求的,除返工外,每处罚款200元。

七、工程进度

八、程序与督查

1、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并“三检”合格后,上报项目部及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按此程序报检便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00元/次。

2、通知单(联系单)发至分包方后,分包方须按通知单(联系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次。

3、质监站、安监站督察后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并出具罚单的,按照罚单金的双倍进行处罚。

备注:

违反以上情形不仅要缴纳罚款,还必须限期整改,否则加倍处罚。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与招投标文件、合同有冲突的地方,按高标准的执行。处罚形式:由项目部各部室开具罚单经审批后,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或现金形式缴纳。

附件一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姓名)



























单位全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年月日

楼层未按照要求进行抹面亚光的一次罚款500元。

出现烂根的、漏振现象的的未及时通知项目部,一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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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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