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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神-伤官格喜忌

 蔡总易经玄学 2019-10-02

一】食神格喜忌

“食神”与“财、官、印”的性质不同,“食神”虽然也是属于“顺用”的格局,不过是属于“间接”而用的格。即“食神格”一定要带“财”,成“食神生财”方为有用,否则,只是单纯的“食神格”,而八字没有“财星”出干,也是不作吉命而视之。

故此,“食神格”基本上是喜“财星”。

(1)、“食神格”之“忌”,则有下列四项为主要的范围:

一、忌“偏印”(正印略为轻些);

二、忌“食神”带合;

三、忌“刑、冲”;

四、忌“身弱”。

(2)、忌见“偏印”

“偏印”是克制“食神”之神,而“食神”又代表是一种“福禄”与“寿星”的双重含义。故此,“食神格”若与“偏印”相并见,即是作“破格”之论,常见为“枭印夺食”。

“破格”在一般性的含义,是指“福业不佳,功名难成”的层面。然而,“食神格”若见“偏印”破格,更甚者可视为有“夭寿”之虞。

故此,“食神格”为了要保持不会受“偏印”克破的凶兆,四柱能有“财星”透出天干,即可以无忧矣。以“财克印”的关系,得以安康。

但不宜采用“印生比劫,比劫生食伤”,用“比劫”来化“印”的方式。

食神遇枭印,最忌同根透出天干成双格。

(3)、忌“食神被合”

“食神格”独喜“财星”,不宜用“正官、正印”之常法,由于:

1.“阳日主”必是“正官”合“食神”本格。如甲日主以“丙”为食神,以“辛”为正官,丙辛相合。

2.“阴日主”则是“正印”合“食神”本格。如乙日主以“丁”为食神,以“壬”为正印,丁壬相合。

故此,“食神格”不宜与“官、印”并用,其原因即是“合食神”的缘故。

(4)、忌见“刑、冲”

“食神格”带“刑、冲”,不独是指“福业名利”之事,而且是“福薄、体弱…”等之所指。

女命之“食神”见“刑、冲”于“时支”者:则兼论之为对“子息”不利。

“冲中有合”,则可以减轻其刑冲。

(5)、忌“日主弱”

任何一种“格局”之扶日主,大抵都是在“比、劫、禄、刃、印”五者之中,去选择与“格局”不相抵触的“扶身”之道。

“食神格”在“身弱”之时,只忌以“印”来生扶日柱,其余的“比、劫、禄、刃”俱皆可以帮扶“日主”。

“食神”虽然不是直接应用,而是要透过“生财”的这一个层面。

“财星”本来是忌“比、劫、刃”的反尅“财星”之神,然而,“食神”所生之“财”,与单纯“财格”之财,二者对“比、劫、刃”之喜忌,是有所不同的,这里就要区分出“食神生财”与“财带食神”之间的区别。“食神生财”是食神为主格而兼带财;“财带食神”是财为主格而兼带食神。

“食神”所生之“财”,不怕“比、劫、刃”之克制:以“食神格”的本身,即是“比劫生食伤,食伤生财”的通关“用神”。

所以“食神格”设若是“日主弱”,则“比、劫、禄、刃”四种“扶身”皆具可用,帮扶“日主”由弱转强。

唯独不宜用“印”来生扶“日主”:以“印”克“食神”之故,未见其帮身之功,却先见其“损格”之弊。

注:“正印”较“偏印”克制“食神”略为轻些。

食神独用七杀者,四柱不可见财,见财则破,除非七杀四柱无根方可。

夏天食神生财之“木日主”多为“武职”

(6)“食神”与“伤官”,二者俱皆为“日主”所生之神。

1.设若“食神格”与“伤官格”二者同时成格之时,作“伤官格”而论,且为人做事“时好时坏”。

2.设若地支“三合、三会”为“日主”所生之“五行”,作“伤官格”论之。

譬如:“甲”日主,地支有“寅午戌”,或者“巳午未”等。

3.设若“天干、地支”并没有“伤官”,但是“食神”成格,而“食神”在四柱有四位以上之时,亦作“伤官格”而论,不作“食神格”之论。以“食神”过多,作“伤官”。

经曰:“食神变德”。

注:遇到“食神过多作伤官”之时,喜忌要按“伤官格”的“喜忌”而推论。

二】伤官格喜忌 

 (1)“伤官格”是属于可以“顺用”,也可以“逆用”的格局,具有三项特质:

一、顺用:即是“伤官”去生“财”,常法称之为“伤官生财”。

二、逆用:即是“伤官”用“印”制,常法称之为“伤官佩印”。

三、“伤官格”四柱不宜见“正官”,常法称之为“伤官伤尽”。

以上这三种常见的“术语”,都是一般性经常为人所提到,属于“伤官格”之所“喜”的层面,然而究其实际,则“伤官格”之吉凶,却又未必完全仅仅是依据这三项主旨,而可以肯定得了之事。

(2)因为“伤官格”的主旨,如若按格局而言就相对简单得多:

一、伤官格“身强”用生财之法(伤官生财)

二、伤官格“身弱”用佩印制法(伤官佩印)

在关系到“调候”之时则为“金寒水冷要丙丁”,意思为“金日”生于寒冬而成伤官格时,此时要见官星,而不必考虑“伤官见官、祸百端”

在这一章节之中,纯粹是以“格局”论“格局”,不兼带上“调候用神”的层次。故此,“伤官格”在“格局”之中,既然是归列于“逆用”的一组,设若在与“调候用神”并无关系之下,则“伤官配印”优于“伤官生财”。

(3)今将“伤官格”的基本“病、药”喜忌,分别说明于下:

一、“伤官生财”者,不喜与“比、劫、刃”同在八字之中:此即是“背禄逐马”,“伤官”所生之“财”,则被“比、劫、刃”所劫夺,徒有“生财”之名而戊生财之实。“伤官带刃,背禄逐马”

二、“伤官生财”者,最忌“日主弱”:扶“日主”之神,既不能用“比、劫、刃”。

基于“伤官”既是日主所生之神,“财星”又是“日主”所克之神,如此而论,“日主”既然要去生“伤官”,又要去克“财”,势必“日主”负荷太重,却又不能用“比、劫、刃”来扶“日主”,单独用“日主”之“禄”位来帮扶“日主”,显然仍然是不足以挡“尅泄”之势。唯一的办法是用“印”来生“日主”,然而“印”又被“伤官”所生之“财”所克,又必导致“财、印”二战。因此,凡属于“伤官生财”者,其用“印”的途径,则采用

“阴、阳”相配的一种制式,即是:

“伤官”生“偏财”,则配“正印”扶身。

“伤官”生“正财”,则配“偏印”扶身。

以“财”“印”之“一正一偏”,作为调停“财”“印”不至于二战的弊端。

三、“伤官配印”者,如果同时生“财”,则比照前一节中所说的“财、印”正偏的各别配属方式,因为“伤官佩印”一样是可以有佩“正印”与“偏印”的两种可能。

四、设若是“伤官配印”,而又同时透出“七杀”者,如此,则不能再生“财”,不宜有“财星”明出天干。因“伤官格”“七杀格”同时成格的八字,但能四柱不露“财星”,即为甚佳的命局,是唯一的一种。“四柱不见财星,可以解释为佳命”。

五、“伤官格”是属于“食神”过多的“伤官格”。

诸如八字之中有四见“食神”以上,属于“食神变德”的“伤官格”。

则仍以“比、劫”帮身,不宜用“重印”扶身。

六、若属于地支“三合”而形成之“伤官格”。不可以取伤官“墓库”坐“月支”之“伤官格”。

诸如:“庚”日主,地支有“申子辰”三合水,而成“伤官格”。只宜“申子”在月支,不可以“辰”的地支在“月支”。是为“伤官入墓”,难论大器之兆。

注:“伤官格”与“七杀格”,如果是出于地支“三合”而成格者,俱皆不宜月支坐“墓库”,此为格局入墓。

“伤官格”中之“五行伤官”,即是指“木火伤官、火土伤官、土金伤官、金水伤官、水木伤官”,在这五中“伤官格”之中,是以“金水伤官、土金伤官、木火伤官”这三种“伤官格”命局为高一些。

比较困难应用的是“火土伤官”,必须要讲究“调候用神”这一方面之配属,不可以拘泥于“伤官见官、伤官生财、伤官配印、伤官伤尽…”等之硬局架式。由于“火土伤官”容易倾向于“火炎土燥”的现象。

故而,“伤官格”首先要看是哪一类的“五行伤官”。

(4)伤官格喜忌:

1、伤官见官,用财通关,但财必须在地支有根,也就是财也必须成格,天干之“浮”财无用。

2、伤官佩印,则需要伤官根重,印亦要有根才行

3、伤官佩印,不可正、偏印齐见

4、伤官佩印,宜佩正印,其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天干五合”之关系,甲、丙、戊、庚、壬此五阳日皆是伤官合偏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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