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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上海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

 旷达致远 2019-10-05

上海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可以概括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基层和谐、有序、充满活力。具体而言,就是推进街镇体制改革,确保政府治理到位;加强社会主体培育,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优化社会治理网络,做实做强社区基层;加强信息与法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等。


推进街镇政府职能体制改革,理顺街镇与区级政府部门条块关系

一是“强化条线管理、促进街道转型”,加强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职能改革。街道层面的行政执法类、专业管理类等事务,由区级条线部门统一负责,街道不再直接参与。彻底剥离街道的经济发展职能,使之回归公共服务、社区自治、综合协调等应有职能,同时强化对条线部门监督。

二是“强镇扩权”,加强镇政府社会治理职能改革。区县政府条线部门将必要的行政执法类、专业管理类事务职能权限下放授权给镇政府,加强相应队伍编制和财力资源等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镇级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区自治类职能,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全面做实做强社会治理职能。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决策机制,强化公众在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中的话语权。改变过去以“部门自我设计项目”的投入机制为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投入机制。对于围绕基层建设、社区发展、事关民生等相关事项的决策应该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对于政策的具体执行过程和效果评估也应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拓宽公众的意见表达渠道,使社会监管更加专业化、常态化和有序化。

二是建立按“基本管理单元”配置基层管理服务资源的机制。改变过去简单以行政区划为单元的配置机制,按照地域和人口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基本管理单位”,并按基本管理单元配置管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公共服务供给,强化大型居住区的公共服务配套,加强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向郊区均衡化布局。


夯实街镇层面社会共治平台,完善基层社会多元共治架构

一是进一步加强街镇的“党建联建平台”建设。在街道层面做实“1+3”组织体系,加强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在镇级层面也要建立健全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加强单位党建、区域党建和行业党建的互联互动,拓展基层党组织凝聚社会功能的载体。

二是进一步加强街镇的“政社合作平台”建设。街道层面要进一步做实“社区委员会”,整合街道党政部门、属地单位、社会组织、企业法人、居民等多元社会力量,积极发挥议事、协商、评议、监督功能;镇级层面要参照街道“社区委员会”制度,建立“社会共治委员会”。


加快居村“去行政化”,大幅提升居村自治能力和水平

一是制定减轻居村行政负担的清单目录。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出应该取消的居村承担的工作任务与指标。对于居村的部分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街镇政府要积极通过项目化方式,加强对居村委进行购买服务。

二是建立以居民评议意见为主要权重的居村工作考核办法。整合对居村的各类考核评比,原则上以区为单位,对居村工作每年只考核一次。考核内容重点围绕居民自治和服务群众两大职能。对居村的工作考核,居村居民的评价意见权重至少占到70%。

三是搭建、做实居村社区居民自治平台。以社区事务居民征询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居村大会、居村代表大会以及“三会”制度作用,完善居村自治运作模式。设置民生意见征询箱、完善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等对话机制,创建常态化的居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四是更加充分地发挥居村党组织的引领、组织与服务居民职能。注重将党的政治优势转换为服务管理优势。推进党组织真正进入社会、进入基层自治组织、进入基层最活跃领域,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功能。

五是加强楼组长和村民小组长这一层级的居民自治网络建设。进一步强化居委会(村委会)-楼组长(村民小组长)-居民(村民)的基层治理网络,充分发挥楼组长(村民小组长)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组织自治的作用。


加强网格化和信息化融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一是合理确定基本网格单元,完善网格化治理平台。建立以人、地、物、情、事、组织为核心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通过信息化网格化治理平台的搭建,明晰不同主体的责任,真正实现“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惠民服务在网格中开展、社会治理在网格中加强、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

二是加快建立与网格化融合的“社会治理市民热线”平台。借鉴公安110运行机制,在目前12345热线平台基础上,实现与区、街镇网格化平台的无缝对接,即任何涉及到基层治理的事项,市民通过拨打“12345”一个号码就能解决。同时,探索建立12345微信和网络平台,构建以12345为品牌的多渠道基层治理服务系统。

三是建立责任监督机制,确保网格化管理有回应、有效果。要明确事项的限定答复和办结时间。对于居民提出的诉求和要求解决的问题,如不能即时解决,原则上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能解决的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如需延期办理,在相关时间节点必须及时告知居民。对于居民不满意的事项,应及时给予居民满意答复。

制定基层社会组织和社工培育发展专项计划,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一是大力扶持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培养和扶持专业化、公益性基层社会组织,打造本土化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支持网络,形成区县、街镇、居村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与服务体系,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水平。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基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全面梳理街镇政府管理服务职能,制定基层政府职能转移目录、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和社会组织承接服务资质目录,通过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努力解决社区专业不足、人力不足、资源不足、活力不足问题。

三是在加强监管条件下鼓励社会组织发挥治理功能。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开展政社合作、社社合作、社企合作,运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四是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要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坚持非营利性。

五是推动社工发展机制改革。鼓励社工按照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促使其承担政府转移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能,改变政府以前把人(社工)养起来的机制,变为政府只买项目不养人,释放社区自治和社工活力。


推动制度与载体创新,提高居民自治与居民参与意识

一是通过制定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提高居民自治与参与意识。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居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广泛发动居村民参与讨论,提出意见,提高居民的自我组织与治理能力,最后形成居民普遍认可的公约内容和条款,以此规范居民行为并激发其社区参与意识。

二是搭建多种形式的公共活动平台,组织动员居民关心社区事务。根据社区发展特点和需求,积极打造社区亲子平台、健康平台、文化活动平台等多种具有吸引力的载体,把不同层面、不同年龄的社区居民发动组织起来,积极培养居民的社区认同感与归属感。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配套与保障

一是加快建立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性工作。建议由市级层面牵头统筹,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整合社保、工商、税务等多系统个人信息,加快全市统一的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同时,加快建立社会管理负面清单和失信惩戒制度,明确规定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主体所应受到的惩罚。

二是加快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一方面,整合各部门用于居村社区发展的经费,做到财政一个口子对下,设立街镇层面统一的社区治理公共基金,发挥资金最大效应;另一方面,加大对基层社区的财力投入,市区两级财政从每年的新增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基层社会治理并纳入财政预算,以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可用经费持续增长。

三是加快基本管理单元界定以及资源配置标准的制定。结合全市街镇的实际情况,按照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和公共服务可及、便捷的目标,合理界定基本管理单元,进一步明晰基本管理单元的功能以及资源配置标准,确保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有效下沉。

四是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将社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并汇集规划、建设、社会等多部门和专业力量,在居民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推动社区有序、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五是加强居村两委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加强制度设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居村委施展才干。建立居村委工作人员薪酬合理增长机制,逐步与社会平均工资拉平并同步增长。

六是加强居村及居住小区公共活动场所的规划与建设。确保每个居村与居住小区拥有较为丰富的公共活动空间、会议交流空间和文化休憩空间,为居村民走出家门集聚、互动与交流提供便利设施载体。

七是进一步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加强相关立法,编制基层社会治理法律汇编和社区共治与自治行为手册,在法律指引下构筑自律、互律、他律行为规范体系,为社会治理多元主体提供清晰的行为准则。

八是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抓手和载体,积极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强化正面引导和正能量传播。


钱洁,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文化处;李显波,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文化处副处长。本文节选自2018年第11期《上海市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挑战与对策》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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