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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故事:盛泽的文明结婚

 吴越尽说 2019-10-06

周德华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古老的盛泽镇长庆坊举行一次别开生面的婚礼,新娘郑佩宜不戴头面(首饰及方中),不穿命服,改着绯色短袄长裙;新郎柳亚子亦仅长衫便装,一对佳人鞠躬行礼,免了跪拜,礼仪质朴而不失典雅,庄重而不减喜色。是为盛泽近代第一例“文明结婚”,可以说是少数开明士绅和进步知识分子对传统婚仪的首次冲击,当时全镇为之轰动,但褒贬不一。

1911年爆发的辛亥革命,促进了江南的近代化,革除了某些礼教,涤荡了旧染污俗,对于市民社会的新旧递嬗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以后,把移风易俗作为社会兴革大事来办,如晓示人民剪辫子、废跪拜、禁缠足,禁烟,禁賭、禁娼等,这在一些程度上也影响到婚嫁风俗。五四新文化运动冲击了旧传统、旧礼教,男女两性正常交往的日趋活跃,自由恋爱的开创,使旧婚制开始松动崩解,迅即被称为“文明结婚”的新婚制所替代,另外,西风东渐,欧美式婚仪通过文学、戏剧、电影的媒介也掺进新制的婚仪中。

盛泽经济发达,东邻上海,丝绸商贾频繁往来于两地间,沪上文化习俗很快传到盛泽,因而在婚俗嬗变上远早于江南其他城镇。

这种逐渐推陈出新的婚俗,因其新旧掺杂,在民间被称为“新老法结婚”。盛泽报刊上曾名之为“折中派婚姻”。随着时间的推移,旧俗趋隐而新俗渐占优势。

旧婚制繁文缛节,琐碎复杂,同治《盛湖志》概括晚清婚仪为文定、乞谢,行盘、回盘、催妆、运妆、待嫁和发迎8个环节,民国以后则简化为订婚和结婚两步。

民国初年包办婚姻及买卖婚姻渐废,新婚制中,虽然多数仍有媒妁之言,但父母之命已非绝对权威,相当程度上须由婚嫁对象自己做主。议婚时双方甚至可以“相亲”,互相端详一番,至于生辰八字、相冲相克也不成为缔结婚约与否的决定依据。门第观念亦已淡化,逐渐向平民化婚烟过渡。

经过初议、相亲和家境性格打听以后,如有诚意缔结良缘,则先履行订婚手续。

订婚时,男家送礼金首饰等物至女家行聘,女家则以印章、折扇、文房四宝、衣料(绸缎、呢绒),鞋帽回赠。礼物之多寡厚薄无定式,视家境而定,不作苛求。唯订婚戒指作为信物,必备。订婚之日,岳丈备酒宴招待新婿,从此取得毛脚女婿身份,可以随时到女家走动,这种先定亲,后交往,再培养感情的过渡婚俗,较之旧婚俗开明,可以避免许多既成婚姻酿成的终身悲剧。至三四十年代,民智渐启,自由恋爱之风日炽,逐渐转变为先交往后定亲,经人介绍或自己认识后,可相携同游公园、影院、戏院、书场等公共场所,以增进彼此了解,但女方一般在婚前还不能径去男家,深恐婚嫁不成,坏了名声。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如双方情投意合,禀告家长,即可委人说合定亲,有的甚至免了订婚的手续。

民国初年废除跪拜以后,演化出一套新式结婚典礼,取代了拜堂仪式。男女在自家厅堂(或借用他家厅堂或租用酒楼旅馆的礼堂)张灯结彩,正中后壁挂和合二仙的喜幛,旁侧墙壁则挂亲友所赠的喜幛,即在大红绸被面上缀上金纸剪成的大字,如“秦晋之好”“花好月圆”、“百年好合”、“才子佳人”、“白首偕老”、“郎才女貌”、鸾风和鸣”,“琴瑟调和”等婚庆贺词,烘托气氛。

厅堂中央稍后并列三张挂了桌帏的八仙桌,一对龙凤花烛高高燃起,列于桌上,桌后就坐证婚人二人,系为有名望的士绅和市镇首脑;介绍人二人,男女方各一(即使由媒婆撮合成的,也要另请介绍人,媒婆不能上台桌);主婚人二人,为双方家长,一般为父亲(如父亡则由父方或母方的兄弟替代),新妇进门后,由女傧相扶持,搀到礼台前,与新郎并肩而立,掌礼(司仪)即高喊婚礼开始,于是鼓乐声起,一般是堂名或乐人吹打,也有雇军乐队的,甚或两者皆有。较为简朴者借风琴一架,请学校教师弹奏。30年代后期,电影《喜临门》放映过后,华格纳的《婚礼进行曲》风靡一时,盛泽人亦步亦趋,成为婚仪上的必奏曲。乐止,先由介绍人介绍新娘新郎的简历和恋爱经过。通常介绍人伶牙俐齿,能言善辞,妙语连珠,使新人发窘,令贺客捧腹,气氛活泼欢愉,接着,证婚人致贺词,表情严肃,以示婚大事的庄重和神圣,最后,双方主婚人恳切陈辞向各方致谢。辞毕,介绍人、证婚人,主婚人、新郎、新娘依次在结婚证书上用印,合法顺序算是完成。民国年代,经过各方盖章的结婚证书已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用印后鼓乐声再起,新郎新娘恭敬地向礼台上的介绍人等行三鞠躬礼致谢,然后,新人相向而立互鞠三躬,躬毕,交换饰物,也就是互换名字戒。

结婚庆典完成后,接下来是传统礼仪,先为祭祖,一般将供桌摆在楼中间的家堂(供奉祖宗牌位的神龛)下面,新婚夫妇双双跪拜,经此一拜,新媳妇始被夫家氏族所接纳,其名字可以入家谱。新婚制中允许写上媳妇姓名的全称,但前面须冠以夫姓。接着是会见夫家亲属,新娘由喜娘指点,拜见男方的长辈(如伯、叔、舅、姑、姨等),依照新郎的习惯称语叫应长辈,称为“开金口“,长辈受拜以后,给予见仪,通常是钱币或首饰,平辈则略一躬身,互相叫应,如系新郎的兄辈、姐辈也要送一份礼,称为“会仪”。新娘见到新郎亲属家的小辈也要送份礼,称为“见面钿”。

婚礼眼饰方面,官服及凤冠霞帔己废,民国初年新郎时行穿长袍马褂,新娘为宽袖大襟短袄(衫)及罗裙(或百褶裙)。至30年代,新郎改为西装革履,新娘流行窄袖靠身粉红色绣锻子滚边旗袍。新人胸前都别上一朵大红绢花,下垂烫上新娘新郎金字的红色燕尾缎带,有些新娘在旗饱外再披西式婚妙。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盛泽各界群情激昂,抵制日货,提倡使用国货,有一些知识家庭婚仪从俭,新郎穿国产蓝布长衫,新娘穿紫酱布旗袍。

在发式上,剪辫以后,男子一直为分式西装头,女子发髻式样多变,有燕尾、蝴蝶、双龙、鸳鸯多种,髻尾还插上喜花。30年代以后新娘大多电烫成卷,发式因时而异,力图跟上海派流行式样,也有些新潮女性标新立异梳理短发成亲。

新娘在新婚时遮面的方巾在文明结婚中已被墨镜所替代。

随着时间的推移,文明婚仪也在演变,旅行结婚度蜜月之风初始于20年代后期,《新盛泽》报曾报道丝业学校教员王嘏与女士旅行结婚的消息,并评论“如王曹之及早觉悟,诚省去闲钱不少,是改造社会之先锋,后之结婚者,亟宜取法也。”

抗战胜利后,盛洋公众曾倡导过数次集团结婚,每次10对左右,在民众教育馆举行,仪式凝重简朴,新郎新娘身穿礼服,在唱片放送的乐曲声中款款行至礼台,由市镇首脑证婚致辞、赠礼,各方用印后即告成,当时还提倡不备酒宴,改用茶点。

在推行文明结婚的同时,旧婚俗还顽强地进行抵抗,如新娘向例只能坐花轿而不能步入男家,一直持续到50年代初期。

迎合传宗接代心理状态的旧婚俗仍相当普遍,如新娘出轿后要踏上麻袋交叠连成的小道,附会代代相传的口彩;洞房饭碗要合拢放置,以示地仰天合;婚床的被褥缝制铺陈要请父母俱在、子女兼有的中年妇女为之,应福寿双全之兆;随嫁马桶(俗称“子孙马桶”)里要放鸡子(红蛋)、枣子、粟子、荔枝(盛泽人读成荔子)、松子等带有子字音的食品,取意五子登科;新婚之次日,俗称“二朝”,清晨,婆母将半生不熟的汤团送进新房,并问“生不生?”新妇当即应声“生的”,寓意日后会生(育)。

某些歧视压迫妇女的封建习俗也尚残存,如男方婆母通常在婚床的帐顶上暗放一只竹匾和一条包袱,其意要使嫁过来的新妇扁扁服服,来日不能有丝毫违拗。不过女方如侦知此情针锋相对,邀集小姐妹前去“破法”,将匾踩碎、包袱撕烂,弃于男家门口示众,以煞其威,足见婚礼中的反封建意识已经抬头。

20世纪50年代初,人民生活水平尚低,文明结婚总的趋势是由繁及简,如在婚制上取消了订婚而直接去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仪俭朴,坐花轿和吹打日见减少。服饰上,新郎穿清一色的卡其布或毛料中山装,新娘则为短大衣或列宁装。烫发和佩戴首饰被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也渐少见,唯一能炫耀的是新娘手腕上的一块新手表,系定情时男家所赠的信物,男女即使初交,女方也可随意到男家走动;婚宴范围大为缩小,仅限至爱亲朋,而且多属自备便宴。

50年代,盛泽纺织工人工会曾倡导并举办过数期集体婚礼,礼成后进行联欢和文艺演出,在男女方所在单位发糖是就业机会增加和社会交往广泛化衍生出来的新俗,不过按50年代前期的惯例,每人只发四粒喜糖。

旧俗中仅存的祭祖,会亲、讨口彩和某些忌讳亦已淡化。

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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