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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考官方指导案例总结 刑法(三、四、五)

 紫微o太微o天市 2019-10-06

2019年法考官方指导案例总结 刑法(三、四、五)

重点知识及相关法条归纳

涉及内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1、正当防卫要求正对不正(不法侵害)

精神病人实施侵害,尽管系无责任能力,客观上仍属于不法侵害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假想防卫致人重伤,按过失致人重伤

假想防卫致人轻伤,按意外事件

2、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不法侵害,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能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危险,但对正当防卫不能紧急避险

3、因果关系错误的三种主要情形:

(一)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二)事前故意,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第二个行为,实际上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结果的发生。

(三)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

4、

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

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中止需及时、有效、自动)

5、共同正犯的分析

(一)客观上,…实施的共同行为导致被害人…

(二)主观上,甲有…故意,构成…,乙有…故意,构成…

6、共犯从属说分析

按照共犯从属说,帮助者…客观上为…提供了物理/心理帮助,主观上具有帮助…的故意,是…罪的帮助犯

7、共同犯罪的脱离

若要有效脱离共犯,行为人须消除自己对共同犯罪的作用。否则不能认定为共犯脱离,按照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原则,仍须对结果负责。

8、实行过限

…的行为系实行过限,…没有制止的义务,不需要对此行为负责,不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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