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知识及相关法条归纳 涉及内容: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1、正当防卫要求正对不正(不法侵害) 精神病人实施侵害,尽管系无责任能力,客观上仍属于不法侵害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假想防卫致人重伤,按过失致人重伤 假想防卫致人轻伤,按意外事件 2、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不法侵害,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能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危险,但对正当防卫不能紧急避险 3、因果关系错误的三种主要情形: (一)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 (二)事前故意,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第二个行为,实际上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结果的发生。 (三)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 4、 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 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中止需及时、有效、自动) 5、共同正犯的分析 (一)客观上,…实施的共同行为导致被害人… (二)主观上,甲有…故意,构成…,乙有…故意,构成… 6、共犯从属说分析 按照共犯从属说,帮助者…客观上为…提供了物理/心理帮助,主观上具有帮助…的故意,是…罪的帮助犯 7、共同犯罪的脱离 若要有效脱离共犯,行为人须消除自己对共同犯罪的作用。否则不能认定为共犯脱离,按照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原则,仍须对结果负责。 8、实行过限 …的行为系实行过限,…没有制止的义务,不需要对此行为负责,不构成共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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