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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城市开罚“玩手机”过马路,网友:建议全国推行

 高天明月图书馆 2019-10-07

东方网·纵相新闻 贾天荣 综合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在“低头族“盛行的当下,这一条例的通过引发了热烈讨论,有网友表示,“建议全国推行,为了大家的安全,过马路应抬头挺胸!”

据了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的《条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文明行为规范,《条例》明确指出,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017年一项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走路玩手机、骑车玩手机、开车玩手机……“低头族”已成街头高危群体,“过马路玩手机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2018年,在浙江104国道上,有两名行人一边玩手机一遍横穿马路,结果其中一人被行驶的面包车撞飞,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事发路段监控显示,出事当晚,陈某和友人横穿无斑马线的马路,且全程都在看手机,没有丝毫留意路上的车辆。横穿马路期间甚至多次在马路上逗留,疑似在发信息。

2017年,浙江临海的钱某低头玩手机过马路时被汽车凌空撞飞。事发时钱某正通过斑马线,过程中一直在看手机,到事发地点时可能感觉有车临近,竟停在路当中斑马线上,而且没有认真观察路况,而是继续看手机。事故发生后,司机立即下车查看并报警,所幸钱某并无生命危险。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了解到,为了引起广大市民对于交通安全的重视,除了有相关规定的颁布,在对一些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时候,也会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划分事故责任,行人不再被视为绝对的“弱势群体”。

2017年5月27日,广东中山的胡女士在通过斑马线过马路时,未按交通灯信号指示横穿马路,过程中还一直使用手机,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结果胡女士被撞倒,摩托车倒地,坐在摩托车后座的乘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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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山广播电视台“城市零距离”报道,该行人胡某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温文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肇事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横过马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此前调查中,78.6%的受访者认为这一行为容易干扰到他人甚至对他人造成伤害,52.7%的受访者将步行过马路玩手机归因为对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侥幸心理。80.7%的受访者建议增设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这一行为。

浙江一城市开罚“玩手机”过马路,网友:建议全国推行

美国一份研究指出,边玩手机边走路,平均速度会减慢16%至33%,大脑也会减少接收周围环境的信息,使得事故发生的几率大幅增加。日本也有研究显示,盯着手机的行人,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时的5%。

浙江一城市开罚“玩手机”过马路,网友:建议全国推行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了解到,对“低头族”走路玩手机进行处罚并非首例。早在今年年初,浙江温州就在《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将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行为定义为不文明行为,并处警告或者十元罚款。

2019年1月14日,在温州市学院路口开出了首张马路'低头族'的处罚罚单。

浙江一城市开罚“玩手机”过马路,网友:建议全国推行

图/温州晚报

这些陆续推出的地方性条例,作为一种积极的探索,能否约束马路'低头族'的不文明行为仍需拭目以待。但可以看出,不分时间场合玩手机的“低头族”,这种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的行为,已经引起了各地的重视和关注。

针对此次嘉兴对行人过马路罚款的相关规定,网友们也纷纷响应,表示支持:

浙江一城市开罚“玩手机”过马路,网友:建议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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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认为,对于生命而言,50元的处罚似乎显得有些“不痛不痒”,建议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浙江一城市开罚“玩手机”过马路,网友:建议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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