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16 14:49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一、申请条件
1.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权属来源材料
2.申请人符合申请要求
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1、长沙县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证件在有效期)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利害关系证明材料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办理窗口: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1-13号窗口
办理流程:取号-受理-缴费-取证
五、能否办理政务专递包邮服务:【是】
六、是否收费: 【是】
1、非住宅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
2、住宅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
3、证书工本费:10元/本(需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时,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七、联系电话: 【84012607、8408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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