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刘丽,祖籍河北邯郸。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国画系,获硕士学位, 先后研修于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和中国国家画院。 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会员、石家庄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石家庄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河北省女画家协会主席、民革中央画院理事、民革河北中山画院副院长、河北画院中国画院研究员、河北省中国画学会副秘书长、文化部艺术中心中国画创作院研究员、河北省第十一、十二届青联委员,现任教于石家庄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国画系、民革党员。 荣获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美术资助项目、石家庄市市管拔尖人才、第14届、15届石家庄市文艺繁荣奖;石家庄市青年文艺创作扶持人才,作品多次入选国家级展览并获奖。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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