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长春一辆小车刚启动车辆,行驶不久后就撞上一名从道路旁突然跑出来的小女孩。
司机觉得自己买了车险,可以通过保险给对方省钱,于是自认全责并签了事故责任书,但事后对方却向他索要保险以外的赔偿。
在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司机都想着要不要本着人道主义认个全责,毕竟买了车险,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殊不知这样做却很容易惹上一身麻烦。
━━━━━ 交通事故后自认全责
可能赔到倾家荡产 通常情况下,事故如果涉及到人员伤亡,后期会出现各种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附加费用,如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如果自认全责,就需要自费赔偿。不负责赔偿: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费用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司机不是全责却认全责还会有“骗保”的风险,保险公司有可能拒绝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而在事故中判全责的话,保险公司会有20%的免赔率,而保险公司不赔的这20%的费用需要你自己承担。
但即便买了不计免赔险,也不要轻易认全责,因为几十万的三者险也未必足够赔偿伤者的治疗和后续康复费用。 就算对方说了不追究责任,也不要认全责。因为口头承诺或私下签订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如果认定书上司机全责,那么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就要司机承担,很容易会赔得“倾家荡产”。
所以小师妹在这里提醒各位好易用户:━━━━━ 判了全责能“推翻”
但申请限时三天
如果司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判责不服,可以在3天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但要注意,同一事故只能复议一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必须是书面的,应该写清楚复议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然后直接向上一级交警支队或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大队申请。然而申请复议是一个很耗时的过程,所以希望大家多转发文章提醒其他司机朋友,在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自认全责,以免后续有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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