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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质疑立邦漆“合格检验报告”不合格

 wuzhen110 2019-10-12
近日
吉林消费者侯女士投诉称
她在立邦漆授权店购买的乳胶漆
涂刷3个月后仍存在刺鼻异味

立邦经销商
不承认刺鼻气味是质量问题

但经长春市消协调查发现
立邦漆公司提供自检报告
并不是侯女士所买批次
检测结果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1

消费者投诉

立邦漆刷墙3个月仍刺鼻

今年4月14日,侯女士以18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桶净味120竹炭抗菌5合1内墙乳胶漆。4月20日施工完毕后,屋内产生了刺鼻气味,开窗通风几天后,味道也没有减轻。侯女士找到经销商沟通此事,经销商告知让其继续通风放味,但3个月后,仍然有刺鼻气味。
   
经销商及品牌省级代理不承认刺鼻气味是质量问题所致,给出的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在原有的乳胶漆上再次进行施工,且需签订合同,如再有气味不要找立邦公司;二是一次性给3000元,让消费者自行解决。

2

长春市消协调查

立邦漆公司提供自检报告

长春市消协接到侯女士投诉后,进行了查验发现:

生产厂家提供给消协的《检测报告》,其检测单位为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封面上只盖有CNAS认证,而无计量认证CMA。
   

科普小贴士

据了解,CNAS与CMA具有含义不同、性质不同、适用对象不同、适用范围、管理机构与评审机构不同等特点。

从性质上CNAS认可是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实施的认可活动,是一种机构的自愿行为,无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立邦漆公司
并未提供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
具有法律效力的
检测报告

生产厂家回复消协称
自己提供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立邦漆公司认为
可认定该商品为合格品
无需再次提供质检报告

3

长春市消协调查

检测中心无强制认证许可

立邦厂家表态认错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作用是全面、客观地反映产品的质量信息,一般是由独立于供需双方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完成的,而且该检验机构必须是具有CNAS和CMA两份资质证书的机构。☟

左图/CNAS证书

右图/CMA证书


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在向消协出具的立邦漆涂料质检报告上只有CNAS资质认证,没有向社会出具具有公证性质的数据的法律资格。其报告内容也无法证明投诉者所购商品是否合格。
   
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指出:

一份合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质检报告事关消费者合法利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9月26日,生产厂家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品保部及该公司负责长春区域工作人员到长春市消协表态,认为消协对该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认定是正确的,并向消协征求了对公司出具的质检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看法。生产厂家也同侯女士达成和解,一次性赔偿侯女士5000元。

长春市消协呼吁
企业不仅要注重经济效益
更要体现社会担当
消费者再遇到企业的“合格自检报告”
一定要核实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哦!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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